民企称光伏标杆电价仍难盈利

   2011-08-05 第一财经日报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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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即便是1.15元/千瓦时的光伏标杆电价,也不是很容易盈利的。”昱辉阳光(SOL.NYSE)首席执行官李仙寿在日前参加一个浙江省光伏产业内部讨论会上,对记者说。专家们也建议,除了提出光伏标杆电价之外,还应该积极研究如何将可再生专项资金予以充实,从而真正带动国内光伏产业的大规模发展。

    民企称难获回报

    李仙寿指出,尽管国家据不同情况,出台了1.15元/千瓦时、1元/千瓦时的光伏电价,但从公司现有在建项目看,盈利并不算特别好。

    此前,青海省已表示,只要在9月30日之前安装完毕的光伏项目,就能享受1.15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鼓励企业在青海安装电站。“据我了解,一共有20多家企业参与了这次1.15元/千瓦时的光伏电站项目安装,但最后中标的企业只有正泰、昱辉阳光和尚德等寥寥几家民营企业,其他都是国有企业或者央企。我们开始都想放弃了,但是后来考虑到规模只有20兆瓦,也不算很大,所以还是坚持了下来。”李仙寿说,公司经过对各方面条件测算后发现,企业获得的青海项目内部收益率在7.5%,“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这种收益率是相当低的。”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李俊峰也透露,“有的企业做得好,可达到10%内部收益率,有的可能只有6%。”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认为,比较可行的回报率应至少有8%的内部收益率。

    另一家光伏企业高层则表示,光伏电站项目,目前并不是一个高回报的行业,假设做了一个光伏电站,今后国家出台更好、收益更高的电价,那么企业可以将原先做好的电站样本展示给潜在客户。这是一个长期效应。”

    如何支持?

    李仙寿希望浙江民营企业不要去参与收益率不高的光伏电站项目,但是如果国家、地方政府还有一系列配套措施出现的话,那么可能他也会改变观念。

    从国家配套政策看,王斯成建议,国家应提升可再生能源附加(补贴)(下称“附加”)。

    按照发改委的最新标杆电价政策规定,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全国征收的附加来解决。这意味着,假设某地区的脱硫上网电价是0.4元/千瓦时、光伏标杆电价为1元/千瓦时,其中的差价0.6元/千瓦时需要从这一附加里提取。

    王斯成表示,2009年、2010年我国的电力装机为800G瓦和900G瓦,年提取4厘钱/千瓦时,附加有100多亿元,到了2011年,附加约为153亿元。不过这笔钱到底够不够用来配合光伏电价的执行,还要打一个问号。

    浙江正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仇展伟告诉记者,目前浙江省的上网电价是0.46元/千瓦时,此外该省有一个0.7元/千瓦时的补贴政策,也就是说,该省的光伏电站可获得1.16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但该政策暂时没有落实。

    据王斯成测算,如果国家在东部实行1元/千瓦时的标杆电价,那么除了北京可能有可行性之外,浙江、上海、江苏、江西、海南、广东、山东、湖北、福建等16个省市自治区都是无法盈利的。

    招商证券研究员汪刘胜也指出,关键还是在于企业通过自身成本的降低来保证电站的盈利。“现在中国没有哪一个公司能够比美国第一太阳能的组件成本低。因而,如果政府各方面的政策都太好的话,反而会阻碍光伏技术的进步、增加企业的惰性。从长远角度看,中国的光伏电价必须要更接近于火电脱硫电价,也就是说要越来越低才行,光伏产业也才可能得到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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