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蒙南浙联手能源化工战略合作

   2011-08-23 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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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位于我国北疆内蒙古自治区丰富的煤炭、电力、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优势难以更充分地转化为经济优势,而拥有资金、技术、市场优势的南方地区却又很难得到这些急需的资源能源,如今这种尴尬局面有望改变。8月20日,内蒙古与浙江省在呼和浩特市签署了两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蒙浙两省区优势互补,开展能源化工等领域合作拉开序幕。

    根据协议,两省区将按照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建立煤矿、电厂、输电通道、能源市场“四位一体”的能源合作新模式,共建输往浙江的商品煤、电、气基地,开展煤化工及新能源开发等领域的合作;鼓励浙江企业将内蒙古作为产业转移重点地区之一,为落地企业提供便利条件,适时在内蒙古建设浙江产业园区;积极开展重大科研攻关合作,支持和鼓励双方科研单位联合创办高科技实体;内蒙古将为浙江省企业拓展俄罗斯、蒙古国及东欧、中亚市场提供边检、检验检疫、海关等方面的便利条件,浙江省将推动本省企业来内蒙古投资设厂,发展口岸加工贸易,共同建设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并为金融机构赴对方设立分支机构提供高效服务。双方将在平等协商、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建立更加紧密的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形成务实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据悉,下一步,双方还就建设内蒙古满洲里—浙江对俄产业贸易园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论证,促进浙江加工及贸易优势与满洲里及周边区域能源资源优势的发挥,为内蒙古和浙江省拓展经济发展空间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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