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化工环境“零投保”有望改观

   2011-08-24 中国化工报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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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等高危行业污染环境问题一直受到社会普遍关注。而随着国家对民生的日益重视,高危行业污染事故赔偿问题,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新话题。针对一些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往往因无力赔偿而破产,而受害人和生态环境只能由政府和社会来承担损失的这一难题,近日,广西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与广西保监局联合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为出现环境污染事故的投保企业,妥善解决赔偿难题,开辟了一条路径。目前,一批企业已做好签约计划。

    环境责任保险又被称为“绿色保险”,是围绕环境污染风险,以被保险人发生污染水、土地或空气等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截至目前,我国环境保护部与中国保监会已在湖南、江苏、上海、重庆、深圳等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

    近年来,广西化工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部分企业污染问题也令人担忧。广西自治区环保厅挂牌督办的环境污染案件中,化工、重金属企业等企业都是督办的重点。为此,广西等地的保险企业,也陆续开发了多个环保保险险种,比如,平安财产保险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华泰财产保险有场所污染责任保险、人保财险有高新技术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太平洋财产保险有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险等等。但广西相关企业购买环境污染保险的积极性并不高,之前各保险公司的此类险种遭遇了“零投保”。

    为尽快改变这一状况,广西自治区环保厅与保监局近日联合发文,确定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行方案,要求逐步加强推行广西的环保责任险,让环境污染高危企业都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第一步,在今年9月30日之前,涉重金属企业、涉铅蓄电池行业和再生铅行业,必须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第二步,位于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及环境风险较大的生产企业,必须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第三步,试点范围内的化工、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沿江沿河等高环境污染风险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列为污染责任险的参保对象,必须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最后实现环保责任险全覆盖。截至目前,华锡集团等企业已花100多万元购买了投保金额为4800万的环保责任险,其他企业也做好签约计划。

    广西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负责人介绍,企业购买环保责任险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出了问题之后有人进行赔偿,毕竟环污事件发生,不论对环境、附近居民,还是企业都是“多败俱伤”。其次,保险行业有专业的风险防范专家,企业投保之后,专家会先期介入,指出并帮助企业排除环保风险点,做到防患于未然。

    广西磷化工行业协会70余家会员企业中,目前尚没有企业购买该险种。该协会黄秘书长认为,我国现阶段对环保责任的认定尚“无法可依”。除了对法律制度的要求外,责任险的经营还面临着很多挑战,如产品条款的制定多依据以往的诉讼案例、费率厘定多根据以往的实际损失等。较之一般的责任险,环境污染责任险面临的风险更为特殊:一是风险的识别和量化困难,技术难度大;二是污染造成的损失巨大。

    不少企业误以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是让那些排污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但实际上,有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不意味企业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去污染。因为环境保险的收费与企业污染程度成正比,如果企业发生污染事故的风险极大,那么高昂的保费会压得企业不堪重负。“环保责任险应该通过企业的主动行为,保险公司的市场参与行为,以及政府的推动行为,再加上法律的保障行为才可能有实效。”黄秘书长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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