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滨海新区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获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此前《国务院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的批复》中,涉及的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航运税收政策试点全面执行。东疆保税港区在国际航运税收政策方面,与国际自由贸易港区通行惯例开始全面实质性接轨。
据了解,通知要求,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航运企业从事海上国际航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内的仓储、物流等服务企业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天津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三项免税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加快天津国际航运业中游和上游产业的发展,促进东疆保税港区现代航运物流业发展,加快东疆国际中转和国际贸易功能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