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总统批准中俄石油合作协议法律

   2011-10-21 中化新网中化新网

121

    据俄新社报道,俄罗斯克里姆林宫新闻局发布公告称,为加强俄罗斯斯科沃罗季诺-中国漠河石油管道跨阿穆尔河水下管道的运营安全,俄罗斯总统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签署了《关于批准俄中在石油领域合作的协议修改议定书的联邦法》。

   法律文件于10月5日获得国家杜马审议通过,12日获联邦委员会批准。

    协议规定,建设水下管道所需的商品可通过简化程序跨境运输,包括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议定书还增加了商品的范畴。

    此外,议定书还规定,从事水下管道工程建设、维修或事故处理的中方员工也可通过简化程序过境。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