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12月27日公布2012年焦炭出口企业名单并下达第一批出口配额。2012年第一批配额量近424万吨,边贸焦炭出口配额逾52万吨。
通知表示,依据向生产企业倾斜的原则,配额安排适当参考生产企业2010年度出口供货量。一般贸易配额安排主要依据各企业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10月的出口实绩。共计有38家企业获得第一批出口配额,山西省有22家入选。
商务部为鼓励边境省(自治区)经济发展,2012年有关边境省(自治区)边贸配额量继续维持2011年水平,并一次性下达。计有云南、吉林、辽宁、广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12家企业获得出口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