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新意” “不意外” 成品油定价机制落槌?

   2012-01-04 国家石油化工网黄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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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报道,新版成品油定价机制核心思路“基本确定”。新方案调整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缩短调价周期,时间从现行22天减少到10天;二是改进调价操作方式,定价权下放到企业,国家发改委不再审批价格调整。”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一位负责人也对媒体表示,“推进成品油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态度明确,市场化、国际化是确定的方向。”该负责人称,“在各方意见达成一致后,新方案将择机推出。”

时机:需看国际脸色

在多位业界分析师看来,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消息的再次传出“没有新意”,也“不意外”。

从2010年初,即《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还不到一年的时候,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业界专家和消费者就开始期待定价机制“革新”;另一方面,横向与其他资源价格对比,去年年底气价改革有实质性推进;三次上调电价,电价改革压力缓解;阶梯水价多地试行;航空煤油定价机制改革得到市场赞同,在上述背景下,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也被顶上了“风口浪尖”。去年12月1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更将“择机推出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作为重点内容进行陈述。

“虽与气价、电价改革没有任何可比性,但其他资源价改的稳步推进,还是给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带来了些许压力。”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国际金融报》表示,“从目前进展看,关键是价格改革出台的时机。”

在林伯强看来,这一时机主要是看国际油价的“脸色”。一旦国际油价维持在比较低的位置,且长期走势稳定,那么上半年推出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可能性很大。但如果国际油价全年一直在上涨,且波动剧烈,那么只能是“择机出台”。

事实上,当国际油价处于较低位置的时候,一般是改革的良好时机。如2008年和2009年上半年国际油价处于30美元/桶-60美元/桶区间时,中国就相继推出了燃油税费改革和定价机制改革。

改变:并非自主定价

就改革内容而言,媒体言之凿凿称“将22天的周期缩短为10天”,且将“定价权下放至‘三桶油’”。

一位参与过相关部门定价机制改革研讨会的专家曾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研讨会上最确定的事就是将调价周期缩短,毕竟长期不调价(尤其是下调)会让企业和相关部门陷入舆论压力。”

不过,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曾表示,站在民营油企的角度,“如调价周期减少到10个工作日,民营企业可能还没将从三大油企获得的汽、柴油资源运到家,国内油价就已经发生了变化。经营者就不得不承担个中风险”。

韩晓平分析,如果民营企业能进口原油,形成多元性机制,再逐渐开放市场、缩短调价周期可能更加有利。

至于另一项核心内容——将定价权下放至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同样没有新意。因为早在去年6月10日,就曾有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中石油有关人士去年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也曾表示,“完全下放到企业这边,我们也没有最准确的办法来应对”。

更大的争议在于,此举可能会让中石化和中石油“既成为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并加剧对市场的垄断。对此,林伯强解释,改革的初衷不是让“两桶油”自主定价,恰恰是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大框架下,当调价“红线”来临时,由企业及时宣布调价,而不是像先前那样,等待国家发改委的行政命令进行汽、柴油价格调整。

媒体则将此解释为“自动对应调整”。主要是指,“一旦达到新机制中的调价条件,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三大石油公司无需等待发改委调价通知,即可对应新机制规定价格自行宣布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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