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计算,对冲资源税,“中石油获益最大”
2011年底曾传出消息称,特别收益金上调幅度有两个选项,10美元一桶或者15美元一桶。当时有媒体援引分析称,如果按照上调10美元一桶,不足以对冲资源税在全国普及的影响。如果上调15美元,则基本相抵。
国内油企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上调幅度于昨日浮出水面:每桶15美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昨日发布公告称,其于2012年1月5日收到国家财政部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通知。通知称,将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上调石油特别收益金。收取标准延续了此前的五档,每档上升幅度为15美元一桶,起征点变为55美元/桶。
值得关注的是,上调石油特别收益金追溯到的2011年11月1日,正是中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资源税改革之时。
有分析认为,之所以上调至55美元一桶,也正是为了抵消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广为油气企业盈利带来的负面影响。
中石油投资者关系负责人毛泽锋昨日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称,上调将使油气企业每年减少一笔支出。不过具体减少多少仍需计算。
花旗银行昨日发布报告称,受该政策影响,中国石油获益最大,预计未来一年将增厚其利润达16%。对应的中国石化为9.9%,中海油为9.5%。
维持油企原有利润
特别收益金被外界通俗地认为是石油暴利税。现行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为40美元/桶,于2006年确立。
根据规定,凡在中国陆地和所辖海域独立开采并销售原油的企业,以及在上述领域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开采并销售原油的其他企业,均应按规定对因原油价格超过40美元/桶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的方式,按月计算、按季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为20%-40%。
毛泽锋称,上调起征点后,可以减少石油企业每年的支出。去年资源税改革在全国推广了,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应该适度提高。“而且现在全球油价高企,开采成本也在提高,原来40美元以上一桶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收益’了。”
毛泽锋还称,由于去年只有11月、12月实行新规定,因此对2011财政年度业绩影响不大。但他指出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上调“意义重大”。
2011年底曾传出消息称,特别收益金上调幅度有两个选项,10美元一桶或者15美元一桶。当时有媒体援引国泰君安的分析称,如果按照上调10美元一桶,不足以对冲资源税在全国普及的影响。如果上调15美元一桶,则基本相抵。
在资源税于2011年11月1日开始全国征收时,有投行分析称,这一改革会使中石油和中石化在2011年到2012年度盈利降低2%~11%,但对中海油影响不大。
未来资产证券公司区域能源研究主管关荣乐称,上调起征点对三大油是重大利好,其盈利水平有望回到2011年11月之前的水平,并预计今天“三大油”股价将跑赢大盘。
调整幅度低于预期
随着国际油价的高企,三大油缴纳的特别收益金也屡创历史记录。根据公告,2011年上半年,中石油缴纳特别收益金510亿元,中石化是112亿元,中海油是172亿元。
安迅思息旺能源分析师廖凯舜此前表示,对起征点进行上调在意料之中,但方案提及的幅度比预想中要低。“考虑到资源税改革、人工成本上升、国际油价上涨等因素,原先设想是上调至60-70美元/桶之间。”
中国石化一家分公司的相关人士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称,“40美元的起征点时间比较早。美元是在贬值的,而且国际油价水平也不一样了。”
可查资料显示,美元指数在2006年3月27日为90.07,截至今年1月4日已跌至80.08,缩水了11.09%。
油价方面,2006年以前,国际原油价格处于相对低位,曾长期徘徊于20美元/桶左右,而目前纽约商品交易所交易的WTI国际原油价格则飙至以100美元计价的时代。
事实上,从去年6月1日新疆资源税改革试点之后,中石油便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在征收资源税之后,政府应对油气特别收益金起征点进行调整。
去年3月21日中石油业绩上海发布会上,中石油财务总监周春明称,“资源类税费需要重新梳理、合并。现在公司上游业务的税费包括石油特别收益金、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等,这几个彼此之间有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