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晚间,中石油(601857)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于1 月4 日与中国石油集团签订一份出资协议。据此,双方决定设立一家自保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 亿元(大约为港币61.35 亿元)。其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持股51%,中国石油持股49%,该公司拟名为中国石油专属自保股份有限公司。
但该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武投出反对票,陈志武希望该公司进一步研究其他的保险方式。当然,除了相关关联方董事回避外,中石油的这项提案获得4票同意,只有陈志武投出了反对票。
中石油集团将控股两家财险类企业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中国石油集团与意大利忠利保险公司在2007年共同出资设立了中意财险,其中中国石油集团持股51%,而中意财险在业务上获得了中石油集团的大力支持,该公司设有石油业务事业部,目前中意财险在北京、上海、大庆设有分支机构。同时,中意财险在2011年发布的2011年001号公告称,在2011年预计承保中国石油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保险业务将占全年预计保费收入的68%。据了解,2011年1-5月,中意财险承保了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企业财产险等业务,占该公司2011年1-5月保险业务收入的77%。
中石油称,待中国保监会批准后,自保公司将主要经营中国石油集团内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而对于这家自保公司将要经营的主要业务,目前中意财险都可以经营。
根据中石油(601857)的公告,如果这家自保公司获得保监会批准,而中国石油集团持有自保公司51%的股权获得批准,那么意味着中石油集团将同时控股两家财险类企业。当然,中意财险的业务范围更广一些。
而对于自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中石油称要以保监会的批复为准。
自保公司的发展模式仍需要探讨
事实上,此前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曾控股了太平财险和民安财险两家财产保险公司,后来太平保险集团根据相关的监管规定而选择退出民安财险。如果中石油集团和中石油的自保公司成立了,而中石油集团公司又将同时持有中意财险51%的股权和自保公司51%的股权,是否会面临当年太平保险集团同样的问题呢?
南开大学保险系主任朱铭来教授认为,目前对于国内来说,自保公司仍在探索阶段,包括自保公司的资本金、偿付能力要求等问题是否要和传统的保险公司一样或者是有区别,仍需要逐渐完善。他认为,自保公司相对于传统的保险公司来说,可能在经营成本要比传统的保险公司要低一点,在一些特殊风险管理的技术上可能要比传统的保险公司强一些。
那么中石油集团将来会不会重演太平保险集团转让民安财险股权的局面,朱教授表示,暂时不好判断。他认为,对于中国石油集团来说,自保公司应该定位于业务的分流,自保公司可以承保一些针对石油企业的特殊风险,如针对石油开采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保险,而中意财险则可以接受一些车险业务。他认为,对于监管层来说,主要是评估自保公司的发展潜力和优势等,随着自保公司、互助保险公司等主体越来越多,监管层也可能会出台一些针对这类保险主体的监管措施。
据记者了解到,自保公司是属于保险公司的一种形式,目前已经设立的自保公司是中海油在香港设立了一家自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