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十二五”时期工业领域19个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并要求各地尽快将目标任务分解形成年度计划,落实到具体企业,并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考核,确保落后设备彻底拆除,不得向中西部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据悉,具体目标任务分别为:淘汰炼铁落后产能4800万吨,炼钢4800万吨,焦炭4200万吨,电石380万吨,铁合金740万吨,电解铝90万吨,铜冶炼80万吨,铅冶炼130万吨,锌冶炼65万吨,水泥3.7亿吨,平板玻璃9000万重量箱,造纸1500万吨,酒精100万吨,味精18.2万吨,柠檬酸4.75万吨,制革1100万标张,印染55.8亿米,化纤59万吨,铅蓄电池746万千伏安时。
与“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确定的12个重点工业行业目标任务相比,“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增加了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制革、印染、化纤、铅蓄电池等7个行业,电解铝、铁合金、电石、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6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有所增加,增加幅度分别为38.5%、85%、90%、48%、20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