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减排:标准已出台落实是关键

   2012-01-17 中国化工报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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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石油和化工行业重大新闻透视(七)

 

各地近年来加大了对减排的监管力度。图为广东省茂名市环保部门正在取缔一家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小炼油厂。 (涂明 摄)


    2011年,我国化工减排体系的建设加速。多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这一年发布,多项针对化工减排的监管措施也在这一年实施,这为行业减排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


  去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减排标准很多。比如首次发布的《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铬盐、钛白粉、涂料、黄磷、碳酸钡5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还有《“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


  这些标准和方案,一方面为构建我国化工减排体系起到了添砖加瓦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对行业减排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这必将推动行业减排工作的有序开展。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提出了担心:有了减排体系和标准之后,能否落实?如何落实?怎么才能做到监管到位?化工减排监管体系又怎样才能拥有足够的独立性?这些问题,都是我们需要解决的。


出台标准:行业减排体系建设获进展
 

  2011年的化工减排体系建设,可谓获得了重大进展。多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这一年发布,多项针对化工减排的监管措施也在这一年实施,这为行业减排工作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我国发布了多项针对化工行业的减排标准,目前环保部已制定和发布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十几项。其中,硝酸、硫酸以及磷肥的排放标准均已经正式发布。而待制定的农药标准等,预计将于2012年发布。


  2011年1月12日,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对外发布《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两项国家标准均是首次发布,分别针对硫酸和硝酸工业企业的废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年8月,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制定完成了铬盐、钛白粉、涂料、黄磷、碳酸钡5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该《方案》规定,清洁生产技术是国家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领域,地方工业主管部门要将其列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财政引导资金支持的重点。中央企业要积极支持所属企业应用推广方案中的清洁生产技术,对相关示范推广项目优先列入央企项目实施计划并提供资金支持。


  2011年9月2日,为了减少危险废物的污染排放,环保部召开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会上要求,2011年12月底前,各省厅(局)要在网上公布辖区内危险废物企业名单及处置信息;危险废物企业要发布危险废物年度报告,公布处置情况。


  2011年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该《方案》将石化、化工行业列为国家推进节能减排的工作重点。根据该《方案》要求,在循环经济领域,将编制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制(修)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明确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具体目标,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的综合利用,废弃物要实现就地消化,减少转移。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以上。加快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到2015年,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


  2011年9月15日,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视频工作会议召开。自此,化学品环境管理检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对化工企业的减排工作提出新要求。张力军表示,这次检查的对象是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集中区域,包括所有持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江河湖泊沿岸、沿海地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他还透露,环保部从2011年9月15日起,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停止受理在工业园区外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各类申请。此外,环保部将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到2013年年底前各地应完成危险化学品环境登记管理工作,对不按照规定履行登记义务的企业,除依法给予处罚之外,还将在环评审批、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和安排环保专项资金上受到制约。


  2011年12月20日,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在京召开。会议期间,环保部与各地政府及中石油、中石化等部分央企正式签署“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将完成5561个工程减排项目。仅从目标责任书所列项目看,“十二五”期间,全国将至少新建118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总能力4570万吨。


  “‘十二五’开局的2011年,我国在化工减排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化工减排体系正在逐渐完善,成为规范、控制污染源排放的一个非常有力的技术依据。”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所长杨波教授告诉记者。


  据杨波介绍,硫酸和硝酸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之后,这两个行业中已有企业要求她去讲解和宣贯标准。为了应对标准的出台,实现达标排放,目前两个行业已经紧锣密鼓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涉及从原料到整个生产工艺再到末端治理的方方面面。这表明,排放标准的制定已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去年,我国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的速度加快。图为2011年9月1日召开的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现场。 (姜环 摄)
 

实现目标:要严管更要加强示范引导
 

  业内人士认为,要实现未来污染物减排目标,还需要各方面的努力。


  杨波教授认为,要完成好污染物减排指标,首先就要完善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环境法律和制度,同时提高其法律地位;其次,在监管上,应完善政府的执法效率,如可以考虑建设督察中心,分几个区域建设,独立于其他部门,可以起到较好的监督作用;最后,要加强企业自身减排执法制度的建设,健全公众参与制度。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环保处副处长庄相宁也提出了几方面的建议。一是将减排纳入化工行业准入政策体系,提高准入门槛,严格限制高毒、高残留、污染排放量大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限制相关企业跨地区的梯度污染转移。制定化工园区环境准入条件,控制化工园区低水平建设,减少污染排放。二是加大有毒、有害化学品淘汰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淘汰高风险有害化学品及落后工艺,合理控制总量规模,严格限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化工产业发展绿色化学技术,推动产业升级。三是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减少有毒污染物排放。鼓励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及现有最佳技术和工艺,有效控制有毒污染物排放。选择重点行业、地区和企业,实施重点环节管理化学品示范工程。

 
  庄相宁同时呼吁,在减排体系的建设方面,国家应该加大政策上的投入。比如对于污染减排问题,不要只想着通过监察、督察、考察、核查等手段要求企业去做。其实,国家应该采取行政手段和政策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出台一些政策来引导企业的行为。比如减排搞得好的企业,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尽量做到奖优惩劣,这样做企业才会有积极性。“比如,我们最近还在讨论磷石膏的问题。这次磷石膏利用又没有被列入发改委、国税总局、财政部的目录,未能享受到增值税优惠。这对磷石膏的利用将有较大的影响。企业享受不到政策优惠,肯定就没有积极性,磷石膏的堆放问题也就得不到有效的解决。所以,有些政策还有一些不足的地方,应该进一步完善。”庄相宁如是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的朱守先博士则表示,有关部门应该开展化学工业的产品生态设计和生命周期评价,鼓励采用清洁的原料、先进适用的清洁工艺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的煤化工、盐化工以及石油化工等工艺技术,从源头上减少原料使用量和污染物的排放量。


  业内人士指出,产业结构调整将成为后续节能减排的重要突破口。虽然通过行政手段有步骤、有计划推动节能减排的方法在我国仍将长期发挥作用,但是产业结构调整如果没有突破,后续节能减排将会越来越难。所以,今后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特别是要加大氯碱、纯碱、电石、黄磷、染料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的力度。还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推动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业层次和产品档次,努力降低能耗、物耗和污染排放强度。

 

落实任务:监管到位还须完善机制
 

  虽然去年我国化工减排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有了减排体系和标准之后,能否落实却成了一个问题。在2011年种种企业排放不达标的事例表明,目前我国减排体系面临的问题依旧颇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监管不到位、政策落实不到位。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认为,现行减排规定在规范政府环境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缺乏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减排体系中缺乏调整和约束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他表示,一些地方政府在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错误政绩观指导下,大搞地方保护主义,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和挡箭牌。许多地方污染排放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看似责任在企业,实际根源在政府。“政府不履行环境责任以及履行环境责任不到位,已成为制约我国环保事业发展的严重阻碍。”潘岳说。


  杨波教授也指出,就减排监管体系而言,从国家层面传达到下级还存在一些问题。现有标准体系虽然在不断完善,但没落实好。比如从监管上看,国家要求比较严格,但地方落实的并不好。这就体现为监管不到位,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有的小城市要发展经济,在招商引资方面有指标,就把相对来说污染较重的企业引进来了。结果经济是发展起来了,但GDP与环境发生了矛盾,这时污染排放问题就会比较突出。“我曾接触过一个处在边远山区的小企业,其生产过程中会有重金属排放,但他们直接就排到河里了。我在跟他们聊到重金属治理问题时,他们表示根本就没人管。这种情况在福建等地比较突出。”杨波说。


  “我认为,现在讨论减排监管是很有必要的,实际上现在监管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企业严一些,如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有的企业就松一些,比如说一些小企业。我经常跑企业,发现部分小企业很难将减排监管落实到很严的层面。现在国家层面的减排标准出来了,应该说是有了依据,但不落实就等于空中楼阁。”杨波告诉记者。


  杨波还表示,对于化工行业而言,《硫酸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的出台,从广义来说都属于法规。有了减排依据之后,接下来就是监管了。但化工行业有一个问题,就是各行业都把发展经济放在首位,行业进行减排监管的力度还很有限。所以,要使监管更有效,应该从各行业协会独立出一个机构来做好监管。


  此外,杨波认为减排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减排法律体系的体制、机制与基本法衔接得不好,有脱节的现象;二是现有控制污染源的排放标准虽然在制定过程中逐步完善,但其法律地位仍然比较低;三是执法机构设置重复和职能互相交叉的现象比较多,而减排立法不够完善,行动、处罚比较缓慢,罚款额也比较少,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除此之外,目前国内公众的意识还比较薄弱,参与程度不够高,与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公众参与程度无法相比。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有关人士也表示,目前我国化工减排体系建设确实存在一些有待改善的不足。


  首先,减排标准的制定和发布都比较慢,到现在为止还有一些行业的排放标准没有发布,应该加快速度。其次,目前排放准入门槛比较低,导致有些企业的项目是想上就上,而且上得比较快。再次,有一些行业的准入要求已不太适应现在的情况了,应该及时修订。


  另外,现在国家要求所有化工项目都要进园区,因为园区是行业今后的发展趋势。但园区的减排问题也比较突出,很多媒体也都曝光过。有的园区存在布局不合理、项目准入门槛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一系列问题,存在较大环境风险。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是,有的园区连基本的污染治理设施也没有。这些问题都凸显出减排监管的缺失。

  


  减排落实到位,需要化工企业的自律。目前国内有些企业已经有所行动。图为延安石油化工厂为减少炼油过程中的二氧化硫排放,投资建设的硫黄回收生产线。(本报记者 张育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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