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国土部决定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并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9月底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责任追究工作。
国土部要求,2012年1月至4月,各地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改、查处。6月30日前,各省(区、市)对所辖市、县的实地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开展督查,并向国土部初报数据成果。8月15日前,各省(区、市)按照部督查和审核意见组织进一步整改纠正,完成省级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相关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向国土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8月15日至9月15日,国土部完成验收工作。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均通过验收后15日内,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国土部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国土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责任追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