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色金属重矿山开采轻再生利用

   2012-02-06 国家石油化工网何丰伦 王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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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广西河池宜州市环保部门发现龙江河拉浪水电站内出现死鱼现象。后经调查发现,龙江河宜州拉浪码头前200米水质重金属镉含量超标。该镉污染事件引发社会舆论对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模式的广泛质疑。近几年由于有色金属过度依赖开采、冶炼,以及尾矿处置不利,所引发的污染事件屡屡发生,给我国有色金属产业健康发展敲响了警钟。

  对此,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学者认为,目前我国有色金属领域全球“话语权”的缺失,核心原因在于我国有色金属产业过渡依赖矿山开采,没有发现来自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的巨大商机,失衡发展的局面,导致我国的有色金属产业在西南部分省区呈现出污染治理“治乱循环”甚至“只乱不治”、“治标不治本”的形势,这一局面亟待全面改善。

  内伤:重矿山,轻再生,产业缺乏集中度

  一个全球公认的节能减排观点是:有色金属的终端消费,超过一半以上应该依靠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应该只有一半左右依靠从原始矿山中采集提炼。有色金属行业的专家们认为,我国的产业形态仍然是过度集中于矿山、原始矿料开采,缺乏对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的关注度。

  “十一五”期间,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迅猛发展,仅2010年一年,全国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已达到775万吨,而这一数字在2000年仅为72万吨。

  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的快速发展,集中表现在废旧有色金属进口量的迅速增长。我国再生有色金属进口量从2001年的370.3万吨增至2010年的721万吨。与此同时,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统计,2010年全年,我国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也达到775万吨的历史高位。

  但接受记者采访的众多专家学者和再生有色金属业内人士认为,在当前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仍然存在着不小的隐忧。

  首先是我国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拆解及利用环节的标准规范较为薄弱,政策法规体系尚未完善,不利于形成公平的行业竞争环境。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李士龙认为,由于我国缺少能够在整个行业内推行并严格执行、奖惩并重的政策法规体系,导致整个行业呈现出“规模经济不出效益”、“环保科技不出效益”、“先进产能吃不饱”等不正常状态。

  在先进产能吃不饱的情况下,各地普遍存在的游离在政策法规体系外的小企业、作坊却凭借其成本低廉,仍能保持现状、维持落后产能,这部分产能由于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在环境污染、成本低廉等方面,比起规模化、规范化、节能环保的企业来,更有市场竞争优势。

  其次是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缺少足够的政策扶持,推动“优胜劣汰”的导向效应。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再生金属分会会长尚福山表示,我国再生金属产业技术装备水平不高,金属回收率偏低。目前我国废杂金属收集、拆解、拣选等预处理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以手工操作为主,全国有逾百万名工人从事,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很低,“锤子加电钻”往往是拆解的主要工具。在废杂金属的加工利用方面,除了少数企业回收工艺和装备较先进、有一定生产规模、环保达标、回收率较高之外,绝大多数企业和个体户均存在设备简陋、技术落后、烧损大、能耗高、回收率低、污染环境等问题,而且收集的金属种类混杂,质量不稳定,难以制造高质量产品。

  第三是再生有色金属产业亟待实现“升级换代”。目前,我国再生金属行业在综合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回收利用率等关键指标上,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为明显。再生铜行业的大部分中小企业仍采用落后的传统固定式阳极炉;再生铅行业小企业产能占50%,大多采用人工拆解废铅酸蓄电池,废铅酸液随意倾倒,冶炼工艺及设备落后,铅膏、铅栅未实现分类熔炼,带来极大环境污染隐患。

  “两条腿走路”才能“标本兼治”

  多位专家学者认为,需要通过建立废旧有色金属回收体系、以政策手段支撑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再生有色金属信息平台等措施,尽快推动我国有色金属产业体系实现矿山开采和再生利用“两条腿走路”,从而促进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从制度层面尽快建立覆盖全国范围的废旧有色金属的回收体系,从而避免我国有色金属产业过度依靠矿山。

  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瓶颈之一是回收体系不健全。去年1月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出台的《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提出,加快废旧有色金属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逐步在全国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再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体系。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已逐步进入资源循环大周期,大量汽车、家电等机电产品面临淘汰或报废,国内废金属原料将快速增加。目前,发达国家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占有色金属总产量平均超过50%。我国差距明显,再生有色金属利用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国内废旧金属回收体系的建设,建立规范的废旧金属回收体系,完善回收利用网络,为加快发展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提供坚实的基础条件。

  不少专家认为《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的提出,仅仅是从框架层面建设了相关体系,但要真正意义上将这一体系付诸实践,还需要通过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才能实现,这就要求尽快实现制度层面的“体系设计”。

  二是以政策手段支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要求有色金属矿山类企业必须具备再生有色金属回收的能力,再生有色金属企业也必须“逆向”进军矿山类企业。

  目前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技术工艺水平不高,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以手工操作为主,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很低。

  尚福山认为,在未来几年内,我国再生有色金属原材料仍将大部分依赖进口,而国际市场上再生金属原材料的竞购也愈发激烈,印度、东南亚国家均为我国的竞争对手。这些国家的劳动力成本较我国低,进口的相关税收等政策也较为宽松,优势正不断增加。由于我国劳动者素质较高,企业在现阶段仍愿意在中国设厂。然而,随着劳动者工资的逐步上涨,企业付出的成本也将增多。若不将再生有色金属产业从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向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并重方向转变,该产业的企业将流向我国周边劳动力成本低廉的国家。

  近年来,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但一些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还未能解决。今后要力争在关键工艺技术、节能减排技术以及高端产品年研发、生产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去突破,推动再生金属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快关键技术由“引进”向“消化、吸收、再创新”转变。积极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加快技术改造,淘汰落后、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

  三是通过强有力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完善,推动“国家立法”层面的矿山冶炼和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规范形成。

  近几年,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的相关政策陆续出台,但相应配套政策体系尚未完善。李士龙认为,尽管已经存在着不少与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由商务部、质监局、工信委颁布的法规,但这些法规还缺少系列性、整体性和连贯性,常常呈现出法规制定的“短板效应”,可互相配套的体系作为支撑。

  专家普遍认为,迫切需要围绕整个再生有色金属产业链条制定囊括回收、利用、进口、出口、园区建设、环保要求、投融资管理办法在内的管理办法,打破长期以来存在的管理方式“条块分割”,政策扶持“杯水车薪”和“撒胡椒面”的现状。这样才能根据整个产业的发展需求,适时调整和制定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落实到位,提高政策的可行性,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四是通过完善行业协会为核心、质检、出入境检验检疫、环保、物价、工商等多个部门的力量整合,加快建设“再生有色金属信息平台”,实现“多龙注水”的综合效应。

  导致有色金属产业普遍面临环保、社会舆论质疑的核心原因在于,产业本身缺少足够的监管力度,也缺乏信息公开透明的渠道。有专家呼吁,要实现整个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应尽快将产业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公众和相关部门的严密监控下,这就需要尽快整合包括质检、出入境检验检疫、环保、物价、工商、银行、银监等多个部门力量,以行业协会为基础,加快建设再生有色金属信息技术交流平台,实现从“多龙管水”向“多龙注水”的深层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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