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华甲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2012-02-23 国家石油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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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85%及以上的甲酸作出反倾销终裁。其中,对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BASF-YPC)征收3.48%的反倾销税,其他中国企业普遍征收13.48的税率;对韩国企业征收44.10%的反倾销税。

    2011年2月,巴基斯坦对原产于和自中国、韩国进口的85%及以上的甲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1年8月23日,巴基斯坦作出反倾销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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