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85%及以上的甲酸作出反倾销终裁。其中,对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BASF-YPC)征收3.48%的反倾销税,其他中国企业普遍征收13.48的税率;对韩国企业征收44.10%的反倾销税。
2011年2月,巴基斯坦对原产于和自中国、韩国进口的85%及以上的甲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1年8月23日,巴基斯坦作出反倾销初裁。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2000-2024 中华石油化工网www.cnpec.net 珠海神州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