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2日对三类产品发起“337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数十家美国国内外企业涉案。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说,涉案产品包括用于激光打印的墨盒及组件,照相手机、平板电脑及其他手持图像捕捉和传输设备,可调节能荧光灯及其产品。这一调查共涉及50家美国本土及海外企业,苹果公司位列其中,而中国公司达到13家。
日本佳能及其美国子公司、美国伊士曼柯达公司以及美国Andrzej Bobel和Neptun照明公司分别于今年初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涉案产品侵犯了它们的专利,要求启动“337调查”。
所谓“337调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该条款授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美国企业申诉的前提下,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做法进行调查和裁处。
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在截至2011年9月30日的2011财年,美国共发起了70项“337调查”,同比增加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