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改成败在细节

   2012-03-06 国家石油化工网

21

  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在广东、广西两地进行气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市场净回值”法取代了“成本加成”法进行天然气定价,这是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一个里程碑式的重大突破。然而,这一改革成败的关键还在于对细节的把握是否到位。

  毋庸置疑,天然气价格改革利用市场机制理顺产业链,顺应了天然气市场发展的要求,为天然气行业的大规模发展打下基础。新机制以上海门站为基础,按照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确定每个省的门站价格,一省一价;同时,在过渡时期国家按照各省的发展水平对城市门站价格进行适当调控,也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但是,试点工作刚刚开始,许多细节尚未公布,随着试点的价格机制运行,本次方案的问题也会逐渐暴露出来。

  一是“一省一价”带来的问题。通过设立各省的门站价格,国有公司将天然气移交给各省的管道公司。这一安排可以防止国有公司在天然气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市场实行“一竿子插到底”的垂直垄断;同时也会鼓励各省成立各自的管道公司,省管道公司在省门站价格的基础上加价,再转卖给各城市管网公司。这样的做法带来的问题就是:一方面极有可能增加最终用户的成本,阻碍天然气市场发展;另一方面,将形成国家公司、省级公司和城市管网公司的“三级三网”立体架构,各级公司分别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造成多头管理。此外,对本来就欠发达的天然气市场再按区域和级别进行分割,将给建立全国统一的天然气市场带来许多挑战,也为引入第三方准入机制带来困难,同时增加了市场监管的难度。

  二是天然气使用方面的问题。2007年,国家发改委颁布《天然气利用政策》,将天然气利用领域归纳为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化工四大类,将利用顺序分为优先、允许、限制、禁止4类。这一政策对规范天然气使用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因为没有细化措施和价格机制来落实,在实际操作上还存在许多阻碍。

  针对上述问题,我建议,有关管理部门有必要开展在新定价方案基础上的天然气管网监管机制与政策研究,规范各级特别是省级天然气管网的运营模式,避免一省一个监管模式。而且,为防止在监管空白期内各省天然气的管道重复建设和漫天加价,这样的监管政策应该在新的定价机制在全国推广之前推出。

  还需要补充的是,天然气在我国的大规模使用还取决于其在工业锅炉与发电领域对煤炭的替代。如何让与油品挂钩定价的天然气在以煤炭为基础的能源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也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此外,天然气利用政策也有必要根据新的形势加以修订,对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天然气应用方式,如分布式天然气热电联产、热电冷三联供、天然气在交通运输领域的使用等,国家应在直供、价格与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

  只有事先对这些细节予以充分考虑,才能切实保障天然气在我国能源结构优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也是此次天然气价格改革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华为擎云公布2024成绩单:四大行业规模化落地,铸就新质生产力发展新篇 原创 | 安全管理绩效与道德操守的关系
掘金西部新机遇!2025成都国际化工装备博览会盛势启航! 科思创联手广汽集团,聚焦飞行汽车材料创新
WPS 365通过一次性系统建设解决能源企业数字化七大核心问题 董事会变更,Monique Buch被任命为科思创新任首席商业官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