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实现二0一0年单位GDP能耗降低百分之二十目标的压力,中国最高立法机构正在着手修订已施行九年的节约能源法。希望借助法律制度的完善推动“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如期实现。
今天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审议节能法修订草案,草案有望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通过。
专家认为,在节能减排方面,仅靠政府推行行政命令,划分指标的做法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通过强化法律手段、加强市场调控,并利用财税等多种手段,节能减排的目标才能顺利完成。
考虑到实际情况,今天提请审议的节能法修订草案把关于高耗能特种设备实行安全监察和能源管理师的条款均予删除。但对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进行了细化规定,要求本地政府对本地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负责,同时接受上级政府的考核和评价。
草案规定,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专家认为,节能法草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草案制定了节能的具体目标、政府责任、财税政策、管理制度、资金投入、研发及示范推广和实施步骤等,有助于提高节能减排工作效率。
节约能源法在本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进行了初次审议。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