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考虑有限度放开民企进口成品油资质

   2012-03-09 国家石油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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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由中石油、中石化等国企进口汽、柴油的局面有望于今年6月打破。

  某权威人士日前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商务部正在考虑有限度地放开民营企业进口成品油的资质,选择一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允许其进口少量的汽、柴油,使其获得与国有油企同样的市场地位。

  该人士说,这一政策最快可能在6月出台,不过先期的进口数量可能很少,对汽、柴油市场的供应格局几乎不会有影响,不过之后可能会逐步赋予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口资质,同时允许他们进口的汽、柴油数量也有望逐步增加。

  对于民营油企呼吁多年的完全放开原油进口权,上述人士表示,短期内应该还不可能实现。

  目前,民营企业不能进口汽油和柴油,只能用一定的配额进口燃料油。另外,民营企业进口原油则必须持有中石油和中石化集团出具的“排产”证明,进口后还要将原油返销给两大集团,由其统一安排销售。

  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副会长高岩认为,如果赋予民营企业进口汽、柴油的权利,是成品油政策上的一次进步,有助于形成市场多元化、公平竞争的良好局面。

  但也有人认为,即使出台该政策,也不会有太多民营企业有进口的意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信息部副主任祝昉表示,国内的成品油供应并不十分短缺,而且国际市场的汽、柴油价格有时还高于国内,民营企业进口汽、柴油并不是理性的市场行为。

  中宇资讯分析师王金涛也对该政策有望出台表示不乐观。他说,国有企业垄断国内成品油市场的坚冰一时难以打破,即使允许民企进口汽、柴油,恐怕也会有诸多限制,到时候对民营企业可能只是心理安慰作用大于实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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