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主题,全面部署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特别是再次强调“三个持续加大”,即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实施这些重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对做好“三农”工作,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特别是中央财政实行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对促进农业发展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发现有些地方,政府直接给予现金补助效果不明显,部分农民拿到政府补贴款后,没有很好地用在农业生产上,有的拿去买酒买肉,甚至用作赌资、参与非法六合彩赌博,使政府补贴款不但没有发挥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反而引发社会治安问题。而江西、河北、湖北等省采取由政府统一采购,统一本配送农用物资,并对使用过程和效果进行跟踪和监督,充分发挥了政府职能,确保了粮食丰收,这经验值得在全国推广。
江西省2010年6月中下旬持续发生特大暴雨灾害,致使农田严重受淹,早稻绝收面积约60余万亩,造成早稻总产减少2.1亿公斤-3.15亿公斤。针对这种情况,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原有支持粮食生产政策的基础上,安排专项资金2.6亿元,确保晚稻增产丰收。为了贯彻落实好国家扶持政策,全力夺取当年晚稻丰收,江西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发出《关于促进晚稻生产的意见》;江西省农业厅、财政厅制定了《江西省晚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资金实施方案》,明确规定由省政府采用集中采购农用物资的形式,统一配送在全省1877万亩水稻施用,当年晚稻取得增加7.5亿元的经济效益,使这笔专项补助资金对确保晚稻增产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国务院的表扬。2011年江西省启动实施了以推广应用叶面肥为主要内容的水稻防早衰工程,完成应用叶面肥防早衰核心示范面积472.4万亩,辐射推广面积1789万亩,示范区亩均增产稻谷35公斤,增产幅度达到8%,促进全省粮食总产、亩产双双实现历史性的突破。由于进一步加强了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补贴政策不走样,给农民的实惠不缩水,充分发挥了政策激励效应,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江西省的实践证明,推行肥料、农药等农用物资集中采购的方式,对于贯彻落实中央财政对农业生产实行转移支付和各种补贴的优惠政策,促进农业发展和粮食增产,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使我国粮食产量稳定在10500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熊贤林委员建议:
第一,国家财政部、农业部组成调研组调查总结江西省、河北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农用物资、促进农业发展和粮食增产的经验做法,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加以推广,并建议中央出台有关政府集中采购农用物资的相关政策,争取在2-3年内由政府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农资取得明显实效。
第二,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总结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经验教训,积极探索和建立实施对农业生产财政转移支付和各种补贴政策,通过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并对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跟踪和监督以形成长效机制。对质量过硬、信誉优良的国内农资知名品牌,应在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第三,在各级政府的主导下,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根据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招投标办法签订农用物资集中采购合同,选择信誉良好、质优价廉、服务完善的供货企业,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并及时送到农户手中。
第四,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尽快将中央支持农业的各项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确保肥料、农药等农用物资及时分发到户。同时,必须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挤占、挪用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