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排污权交易总额达2667万元

   2012-03-19 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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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该区作为首个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截至今年1月底,已有62家企业购买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总成交金额达2667万元。

  2010年8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为国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自治区。试点建立以来,该区逐步完善有关软硬件建设,确定了先以基准价格交易方式启动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权指标交易。201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与4家企业签订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正式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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