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全区节能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确保完成2012年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内蒙古新出台了多项措施,要求今年自治区各盟市电石行业务必实现产量和用电量的“零增长”。
据介绍,今年内蒙古节能目标任务确定为单位GDP能耗下降3.2%,电石行业作为耗能大户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将实施总量控制。
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控制电石行业扩大生产规模,不再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电石项目,鼓励现有企业实施深加工及发展循环配套产业;支持现有的聚氯乙烯等下游企业与电石企业联合重组,淘汰落后生产指标优先配置给下游企业建设配套项目;对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落后产能产品,主管部门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环保部门、电力供应企业要进行配合。同时,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电石企业。
此外,对于列入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计划的电石企业,要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今年,除乌兰察布市和乌海市乌斯太、棋盘井(蒙西)工业园区外,其他地区没有配套和延伸加工的电石企业要全部淘汰退出市场。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还要求,把防止电石等高耗能行业的产能和用电量反弹作为落实今年节能工作的关键,确保完成“十二五”和今年节能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