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联合新奥能源收购中国燃气一事再度延期。双方昨晚联合公告,由于尚需通过中国商务部的反垄断审查,收购要约最后截止日期将延长至5月15日。
双方公告表示,已经接获商务部通知,商务部已经于3月2日正式受理双方联合提交的反垄断审查申请,现反垄断审查正在进行中。如果在5月15日,仍未能获得商务部批准,双方可能会对收购要约截止日进一步延期。
此前,新奥能源原定于2月28日向股东寄发通函,召开股东会通过收购中国燃气的计划。上月底公司宣布,将截止寄发通函日期延迟至本月31日。
3月18日,中石化新闻发言人黄文生在接受网易财经询问时表示,中石化已经跟新奥集团成立联合体负责接洽收购事宜,目前也一直在与中国燃气方面进行接触。对于向中国燃气提出的收购要约价格会否提高,黄文生表示,目前的价格是收购联合体慎重研究后,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确定的,“最后也应由联合体确定”。
中石化和新奥能源于2011年12月份突然提出对中国燃气的收购计划,要约价格至多21.5亿美元。不过,随后中国燃气称该项收购完全未获邀请,属于机会主义性质,收购价格未能反映公司的基本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