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二五”末将建成10个亿吨级煤矿

   2012-03-29 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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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3月22日发布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新开工煤矿建设规模每年7.4亿吨;到2015年,煤炭生产能力41亿吨,煤炭产量控制在39亿吨左右,原煤入选率65%以上;形成10个亿吨级、10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煤炭产量占全国的60%以上。

  《规划》提出,全国煤炭开发总体布局是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对此,吴吟解释说,东部开采历史长,浅部资源逐步枯竭,未开发资源埋深大多超过1000米。新井建设应控制在1000米以浅,仅考虑接续矿井建设,控制开发强度。中部煤炭开发强度偏大,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山西通过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产量仍有增长空间,应重点做好整合矿井技术改造,适度控制新井建设;河南、安徽稳定现有生产规模,重点建设接续矿井。西部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重点煤运通道正在建设或规划建设,煤炭调运能力将有较大提升,重点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内的资源整合,有序建设一批现代化矿井,扩大生产规模,增加调出量。

  规划提出,到2015年,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千万吨级矿井(露天)达到60处,生产能力8亿吨/年;低热值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600万千瓦,煤矸石综合利用率75%;矿井水利用率75%,土地复垦率超过60%;节约能源9500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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