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23日发布公告称,运城市人民政府将公司控股股东山西运城盐化局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盐业总公司,南风化工的实际控制人由运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中国盐业总公司。
公告称,运城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盐业总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签订了《运城市人民政府、中国盐业总公司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运城市政府将其拥有的山西运城盐化局的全部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盐业总公司,重组后山西运城盐化局成为中国盐业总公司的下属企业,仍保留独立的法人地位,拟更名为“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重组后,运城市政府将行使运城盐湖的行政管理权和统一规划权,而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则依法取得盐湖生产经营管理权、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并缴纳矿产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中国盐业总公司是中国盐行业的领导企业,现拥有35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06年盐产量达到1026万吨,占全国的20%,其中食盐产量215.7万吨,占全国食盐产量的25.4%。
公告称,中国盐业总公司将对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进行长期规划,预计五年内总投入53亿元人民币,将其建设成为全国最具竞争力的盐化工生产基地。但是由于该协议还须向地方政府、证券监管部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报批,尚存在不确定因素。
由于南风化工股票的交易价格在2007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产生异常波动,因此于17日发布停牌公告,停牌前收报12.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