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日前发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两《办法》参照国际通行信用等级评价惯例,结合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的具体实际,制定了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行业标准、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即在评价一个企业信用等级时,设定定性分析等级标准和定量分析等级标准,确定评价的各项信用指标、权重和评估标准(级差),最终显示评价结果。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主要依据企业的综合素质、财务能力、管理水平、竞争状况和社会信用5个信用要素,对企业的信用状况综合评定,确定'三等九级'级差,即等级标准分A、B、C三等,AAA、AA、A、BBB、BB、B、CCC、CC、C九级。
而《行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为推进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和社会化服务,促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而制定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范围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经营情况、企业资信情况、企业获得行政许可以及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信息、所有进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同意披露或者法律、法规未禁止披露的其他信用信息、提供单位按规定提供的企业其他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