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否认转移成本和利润

   2012-04-17 北京青年报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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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媒体报道指中石油和中石化向上游转移利润,昨天,中石油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税价政策,“不存在也不可能会发生企业之间的成本和利润转移。” 该人士指出,中国石油(601857)是上下游一体化的石油公司,所属油田企业、炼化企业、销售企业之间主要产品价格受到国家监管,不存在成本和利润转移。公司的油田企业生产的原油国内销售价格是按国家规定,参考上个月国际原油价格确定的。同时,炼油企业的成品油出厂价和销售企业的油品批发价及零售价都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和省级地方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税价政策,不存在也不可能会发生企业之间的成本和利润转移。有媒体报道称“中石油至少超过千亿元转移到上游的生产与勘探板块,而中石化至少有500多亿转移到生产与勘探板块。为此,炼油业务是亏损的,年年以此为由向国家要巨额补贴。”

  报道指,根据中石油和中石化2011年业绩报告,中石油加工原油1.33亿吨,亏损600亿元,每吨亏损450元;中石化加工原油2.17亿吨,亏损348亿元,每吨亏损160元。2011年相比国际油价、进口油价的变化并不是很大的情况下,突然出现巨亏。

  报道援引北京市工商大学投资者保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宏亮的说法是,按照中石化集团2011年总体15%的费用率计算,正常的内部原油供价应为78美元/桶左右。中石化集团按104美元/桶的价格进行转移,会有26美元/桶的利润由炼化板块转移到勘探与生产板块中。

  该报道称,根据年报,2011年中石化集团开采原油3.22亿桶,转移利润约为541亿元。经过调整后,中石化真实的板块利润是勘探与生产利润由716亿元下降到175亿元,炼油与化工由亏损358亿元变为盈利183亿元。

  截至记者发稿前,尚未收到中石化方面对此说法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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