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新网消息,俄罗斯最大的石油公司――俄罗斯石油公司16日发公告称,在其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非例行会议上,该公司股东同意向中国提供每桶石油1.5美元(约合人民币9.38元)的出口优惠。
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俄罗斯管道运输公司于去年秋天同中国达成协议,修改对华出口石油价格。协议规定,中国方面应当同时偿还1.34亿美元(约合人民币8.38亿元)债务。俄罗斯石油公司总裁爱德华?胡代纳托夫今年3月初表示,中国现已全部偿还以上债务,其公司重审了与中国合同的价格公式,并放弃其上限。根据俄罗斯石油公司的资料表明,中国开发银行于今年1月24日与俄罗斯石油公司通过协议,根据该协议,在中国放面偿还债务以及俄罗斯石油公司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双方的分歧被视为得到调解。
俄罗斯石油公司在16日的公告中说:'在支付这些债务的情况下,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算起,在原油买卖合同有效期内按合同对华出口的石油价格每桶优惠1.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