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联合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2012-04-24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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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就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进行部署。

  园区是产业发展的集聚区,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能源资源消耗量大,节约潜力也较大。由于一些园区在前期规划、建设阶段没有考虑循环经济要求,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甚至成为污染物集中产生或排放的区域。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意见》指出,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就是推进现有的各类园区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原则,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合理延伸产业链并循环链接,搭建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实现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资源高效利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

  《意见》指出,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高资源产出率,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意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目标:一是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二是培育百个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示范、推广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园区循环化改造范式、管理模式。三是循环化改造后园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大幅度上升,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基本实现“零排放”。

  《意见》明确了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主要任务,要求各地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实现“七化”,即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

  《意见》提出了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政策措施。一是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选择一些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的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三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0]801号)要求,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四是对循环化改造成效明显的园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优先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并加强宣传推广。

  《意见》提出了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机制建设。

  一是制定推进计划。各地区要制定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推进工作方案.确定改造的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并推动指导各类园区制定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督促各类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园区循环化改造成效开展评估。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在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重点项目安排等方面优先考虑。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编制发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南,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成立园区循环化改造专家组,对园区循环化改造提供技术服务指导。

  四是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园区引进或培育专业化公司为园区废物管理提供“嵌入式”服务。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园区及企业节能改造。鼓励创新环境服务模式,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专业化、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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