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稀土专用增值税发票或将于今年5月1日启用。这是我国进一步加强对稀土产业规范管理的又一个重大举措。与以往不同是,此次启用专用增值税发票是通过财政手段加强对稀土的流通环节进行规范管理。业内多位人士认为,这或将倒逼稀土开采上游,有效减少非法开采稀土,从流通环节上加强监督管理。由于相关部门早就一直在酝酿此事,并多次表态,短期内该税票实施对市场影响不大,关键还在于其执行力度。
专用税票:监督执法“有票可依”
长期以来,我国对稀土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相关行政管理手段进行的,如指令性开采计划、政府主导下的开采企业兼并重组、环境监督治理等。此次,稀土专用增值税发票启用使得我国从财政体制上加强了对稀土行业的监督管理。
工信部稀土办主任贾银松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推动使用稀土专用增值税发票是加强对稀土行业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通过加强对流动领域的监督管理,在使用稀土专用增值税发票之后,税务等相关部门就可以根据企业开具的专用增值税发票证明使用的原料为合法开采的稀土原料,“这样做就使得管理部门能从流通领域倒逼监督上游的开采生产,”有贸易商认为,这就让稀土在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做到了“有票可依”。
事实上,早在2011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已经表示,稀土专用增值税发票已经准备完成,税务系统已经完成相关的工作,但由于稀土管理上存在多部门的多头管理,没有一个机构进行统一协调,而使得该税票的使用推广工作处于相对停滞的状态。随着2011年8月由工信部成立稀土办公室之后,由稀土办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对我国稀土行业进行统一管理之后,使得该税票使用推广问题再上议事日程。
同时,也有专家表示,由于我国稀土问题已经成为国际关注话题,尤其是在美日欧将中国稀土问题起诉至WTO之后,使得我国对稀土的管理已经不能使用纯行政手段管理,而更符合国际惯例财税管理方式成为主要手段,这也是加快推广稀土专用增值税发票的重要原因。
有利于推动全国性的监督执法
事实上,我国一直对稀土的财政监督管理都是局限于稀土产区,例如在去年4月1日上调的资源税中,对轻重稀土的开采资源税都有不同比例的上调。
这次检查直接的后果就是市场流动的非法开采使得稀土价格直接从6月份的最高每吨60万元下滑至每吨6万元左右,而市场非法倒卖的稀土出口配额价格从每吨50万元跌至每吨24万元。
据了解,江西省为了配合此次检查,动员了大批税务工作人员在全省境内展开拉网式检查,凡是不能出示采购合同及相应税务凭证的稀土原料全部没收封存。在经历此次大检查之后,市场上流动的稀土价格大幅回落,并保持稳定延续至今。
尽管此次大检查的效果明显,但是,由于稀土产区并非是稀土的主要贸易区,由于长期盗采的原矿都是通过非法流通环节流到稀土产区外再进行分离冶炼加工,所以即使加强稀土产区的财税管理力度,也难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合力,共同加强管理。
有专家认为,此次采取全国统一的稀土增值税发票,将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对非法开采的稀土采取“流通倒逼开采”的管理方式,并有利于长期保持对稀土行业的监督管理。
短期内市场影响有限 关键仍在于执法力度
“从短期内看,因为政府强调出台增值税发票已经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上海市场早就有了所谓的'有票价’和'无票价’两种价格,而且价差大概在20%左右,”上海一位贸易商认为,因为现在市场价格相对比较稳定,市场早有预期,所以执行该税票在短期内对市场不会有明显的影响。
但是正如这位贸易商所言,现在市场有这样的疑虑:首先,对于现有的库存,尤其是贸易商手上的库存如何处理。因为采用了新的税票,那么现有贸易商手上的库存是否也需要更换成新的税票之后才能进行合法销售?他认为,尽管新的税票主要是针对开采企业使用,但是从流转环节上看,贸易商手上的货也同样要得到上游的税票之后才能“合法”,因此对于现有库存原料的“地位”问题存有疑虑。
其次,由于目前稀土市场价格整体比较稳定,即使开始使用了专用增值税发票,那么是不是还会出现如2011年年底那样的大检查?由于增值税发票是全国范围的,这就需要一个长效机制加以执行,而不能再仅仅依靠一两个行政单位就能完成。
“关键还是在执行力度上,”该贸易商认为,作为一种新的税票在开始使用初期存在新老对接的问题,因此一开始还是以过渡为主,不会出现过于严格的执行力度。此外,从市场库存的情况上看,受到去年价格大起大落的影响,外需暂时没有太大变化,现在市场库存还比较充裕,市场消化库存仍需要一段时间。
就此,在没有行政力量强力推行的情况,在未来短期内,专用增值税发票对市场的影响并不大,最快应该在三季度末四季度初时才能有所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