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加快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2012-04-26 国家石油化工网国家石油化工网

109

辽宁省经济发展空间格局

  辽宁省正处于经济转型与结构变革的关键时期。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取得积极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辽宁省已评审出20家省级示范基地,其中8家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称号,分别是辽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大连市大连湾临海装备制造业聚集区(装备制造)、辽宁鞍山经济开发区(钢铁深加工)、辽宁辽阳市(石油化工)、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石油化工)。这些示范基地主导产业特色鲜明,涉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软件、化工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较高的集约程度和较好的规模效益,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技术水平较高,体现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效应。

  2011年,8个国家级示范基地营业收入合计达4921亿元,占全省90个重点产业集聚区总收入的27%,代表了辽宁省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先进水平。同时,示范基地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等措施,推动产业集约发展,基地投资强度进一步加大,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高新区3个基地投资强度均超3500万元/公顷。示范基地在节能环保、安全生产、“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发展良好,产业集聚明显加速。

  二、主要举措

  (一)健全工作制度。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高度重视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信部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出台了《创建辽宁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省级示范基地创建基本条件、工作程序等。

  (二)加强示范基地申报的组织和评审工作。为做好创建工作,辽宁省专门成立了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领导小组,由省经信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委内13个行业处处长任组员,负责受理申报材料、组织审查评审以及后续跟踪管理等工作。同时,建立起包括装备制造、冶金、石化、轻工等领域的行业专家和经济管理、财务等领域的管理专家在内的评审专家库。

  (三)设立专项资金,推动产业集聚。按照《辽宁省工业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每年列支一亿元对园区公共研发平台、检测平台项目和展会进行补助。2011年,省内11家功能定位清晰、资质完备、运行良好的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和15个展会分别获得10490万元、1500万元的资金补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示范基地内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带动了公共服务体系和企业生态建设,有力推进了产业集聚区尤其是示范基地的招商营销及品牌建设。

  (四)加强调度考核。为加强对全省示范基地的考核调度工作,辽宁省建立了重点产业集聚区信息报送和统计监测体系,为完善加快重点产业集聚区、尤其是示范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重要依据。根据省政府要求,省经信委加强了对各市示范基地发展情况的绩效考核和调度跟踪,每半年进行内部通报,每年进行综合排名并通过媒体发布,对先进典型予以1000万元的奖励。
 

 

    三、示范基地创建的经验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全面振兴的战略高度出发,制定了大力发展工业产业示范基地的重大决策,召开了全省工作会议,出台了一系列具有突破性的政策措施。形成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各市主要领导负责,省直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合力。

  (二)明确目标,做好科学规划。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结合当地实际,各产业集聚区对产业发展做了科学规划,明确产业定位,引导企业集群化发展,努力构筑产业示范基地整体优势。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辽宁省经信委集中资金,向重点产业集聚区内的企业和项目倾斜。2011年,通过技改贴息、科技、软件与信息产品制造业专项资金对90个重点产业集聚区补助项目131个,补助资金达4.49亿元。通过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各级示范基地又好又快发展。

  (四)推动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有序进行。从省级重点产业集聚区中优选产生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再从省级示范基地中优选推荐申报国家示范基地,严格遵循梯次进升原则,不准跨级申报。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园区研发能力。为促进教育与工业产业集聚区良性互动,辽宁省出台了《关于推进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到2015年,全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与工业产业集聚区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为工业产业集聚区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的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高标准严要求,继续做好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把关,积极组织省内产业集聚区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二是积极开展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从全省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发展潜力出发,立足全省,合理布局,引导特色优势产业集聚。

  (二)进一步推进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是用好省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推进示范基地的公共研发平台和检测平台的建设工作;二是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鼓励和促进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国内外大企业的技术研发力量,加强与相关示范基地的互动与合作,建设一批共性技术研发中心,提高技术配套和自主开发能力,加速形成有利于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运行机制。

  (三)延伸产业链,提高示范基地产品本地配套率。对产业链上的关键产品、关键环节、关键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自建、技改、招商等方式,构建围绕龙头企业和重点产品的配套协作体系,提高配套率。

  (四)加强产业集聚区的品牌建设。 品牌创建是产业示范基地提升工程的核心和产业集聚区发展壮大的关键。辽宁省以集群展会为平台,以展销推介为手段,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区品牌建设。一是大力推进行业品牌建设,积极协调国家行业协会商会,争取国家行业协会授予辽宁省产业集聚区更多的国字号基地称号;二是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产品质量意识和社会诚信意识,提高企业知名度;三是加强产品品牌建设,积极鼓励集聚区内企业争创国家和省级品牌及著名商标称号。

  (五)加强示范基地人才建设。以企业家队伍建设为重点,建设集聚区管理人才队伍。同时,加强与相关院校的合作,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职业教育为重点,培训大批省内产业集聚区急需的员工。辽宁省计划启动“高校科研主体进园区工程”,力争经过3年时间,实现每个重点产业集聚区对接一所高校、设立一所职业技术学校的目标。

  (六)积极培育龙头企业。辽宁省积极培育大企业集团,发挥其产品辐射面广、技术示范、影响力大的龙头带动作用。同时,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形成多成分、多层次、多形式的产业化体系,带动一批中小企业,形成若干产业集聚区。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