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重庆国资系统的一员干将,重庆燃气正式进入了IPO冲刺阶段。
2012年4月24日,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庆燃气)披露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91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2.01%。
投资者们对重庆燃气的第一印象是,股东结构异常简单,仅有持股75%的重庆能投集团和持股25%的华润燃气投资公司。而本报记者调查发现,两位股东早在2009年12月就未雨绸缪,用一纸协议约定了上市后各自股权比例变动时需要遵守的规则。
2009年12月,重庆燃气迎来了战略投资者——华润燃气投资公司。
招股书显示,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时,重庆燃气净资产为11.40亿元,评估机构认定的市场价值为28.77亿元,而华润燃气(1193.HK)全资子公司华润燃气投资公司以高溢价参股,斥资11.63亿元拿到了重庆燃气25%股权。
本报记者从一些内部文件获悉,重庆燃气引入华润燃气投资公司,实际上还希望借助后者显赫的股东背景,解决天然气供应问题。
内部文件显示,华润燃气投资公司进入重庆燃气需履行一项附加条件,即华润燃气投资公司应争取实际控制人华润集团与中石化,在重庆市政府或重庆燃气与中石化已经签订或未来与中石化达成的天然气供应量之外,每年增加3亿立方米的天然气供应给重庆燃气。
此外,重庆能投集团与华润燃气投资公司针对重庆燃气股权比例变动,做出了一些明确安排。
上述内部文件显示,重庆燃气IPO时发行的股票比例应在发行后总股本的10%—20%之间,以保证华润燃气投资公司在重庆燃气上市时的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20%。
此外,虽然上市后重庆能投集团的持股比例不会低于64.80%,但其与华润燃气投资公司约定,待重庆燃气上市后,华润燃气投资公司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而如果华润燃气投资公司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在合并持有上市公司30%股份的基础上增持重庆燃气股权,必须征得重庆能投集团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