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中旬召开的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2012年年会上,《化工施工行业自律公约》正式发布。这是化工施工行业首次公布自律公约。对此,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公约》的出台必将为改善国内市场环境、规范企业“走出去”行为发挥重要作用,并将有效提高行业整体素质,遏制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维护化工建设市场秩序。
据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潘宗高介绍,《公约》包括总则、自律守则、自律监管、自律奖惩、附则5个方面的内容。
《公约》规定,化工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本企业的资质许可范围参与投标和承揽工程,不出借、转让企业的资质证照,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公约》同时规定,要鼓励和支持企业间开展合法、有序、公平竞争,反对和抵制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与他人围标、串通投标;不以欺骗、行贿、提供回扣、合同外让利、签订阴阳合同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在投标报价或施工承包合同中,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计取费用;不损害、侵犯行业和其他单位的正当权益。
《公约》还规定,企业在施工中应按规定足额配备管理和技术力量,确保工程质量,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构配件,向社会提供合格的产品;确保企业相关人员持有效证照上岗,确保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在其执业资格许可范围内执业;确保安全生产;重视环境保护,倡导绿色施工。
《公约》也规定了奖惩措施。对模范遵守自律守则的企业,可授予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荣誉称号;对违反《公约》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可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批评警示、限期改正、内部通报、公开通报等处分措施,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库。
会上,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下属的100多家会员单位审议并通过了《公约》。不少化工施工企业负责人表示,将严格遵守《公约》,为企业国内施工和“走出去”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