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全国海洋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海洋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确定了推进海洋标准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总结了“十一五”时期海洋标准化的工作进展,指出了海洋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了海洋标准化工作面临的形势。同时,《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海洋标准化要在实施系统管理,协调标准、数量、速度、质量、效益等要素关系的基础上,实现覆盖全面、保障质量、提升效益的发展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及海洋经济建设和海洋事业发展的重点热点,《规划》确定了将要完成的8项主要任务。
一是构建层次分明、系统完善的海洋标准体系。在已有的海洋标准体系基础上,构建和完善海洋经济和海洋规划管理、海洋调查、海洋能利用、海岛开发与保护等10个领域的海洋标准体系。二是加大海洋标准制修订力度。“十二五”期间,计划在海洋基础通用标准、海洋经济与规划管理、海洋使用管理、海岛开发与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等18个领域,制修订118项国家标准、361项行业标准,其中177项列为重点项目。三是强化标准贯彻实施与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宣传贯彻与培训,强化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多种方式掌握标准的实施情况,建立标准实施效果评估体系。四是实施标准化科研创新活动。建立海洋标准与科技创新协同和结合机制,开展重要标准预研、制定和应用。五是建设全国海洋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海洋标准发行数据库,研究建立海洋标准制修订信息系统,建设海洋标准化信息发布与交流平台,研究建立海洋标准实施信息平台,建立海洋标准化人才数据库。六是推进海洋标准国际化进程。开展海洋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跟踪研究,出版海洋国际标准目录;参与海洋国际标准制修订,积极开展国家间和区域海洋标准化合作,促进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成立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七是引导涉海企事业单位标准化活动。鼓励、引导涉海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海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自己的业务运行和产品生产标准体系。八是加强地方海洋标准化工作。推动沿海地方海洋部门将海洋标准化工作纳入地方海洋工作规划和计划,从当地海洋资源条件等领域制定和实施海洋地方标准,开展海洋高技术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引导特色优势产业聚集,优化产业布局。
此外,《规划》还为海洋标准化在体系运行、编制质量控制、效能发挥、富饶海洋标准化、生态海洋标准化、数字海洋标准化、安全海洋标准化、科技海洋标准化等8个方面指明了技术路线。
为完成主要任务,《规划》还提出了4条保障措施:1.加强海洋标准化组织机构建设。组建海洋观测预报、海水资源利用和海洋工程技术与咨询服务等海洋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壮大工作队伍。2.强化海洋标准化工作管理。加强标准化制度建设,修订《海洋标准化管理方法》,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责任制。3.加强海洋标准化人才培养。建立海洋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管理水平。4.加大海洋标准化经费投入和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