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批准泉港设立省级石化园区

   2012-05-16 中国化工报

337

  福建省政府近日向泉州市政府、省外经贸厅下发批复文件,同意《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泉港石化工业区设立为省级开发区的请示》和《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泉港石化工业园区设立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意见的函》,同意设立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纳入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

  据了解,泉港石化工业园区规划面积24.5平方千米,包括4个片区。其中,仙境片区规划面积7.2平方千米,洋屿片区规划面积3.6平方千米,氯碱片区规划面积0.8平方千米,南山片区规划面积12.9平方千米。

  福建省政府要求泉州市和泉港区按照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园区辐射、带动作用;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认真按照规划环评要求对园区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切实加强环保工作,确保园区污水达标排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置。环保工作没有按照承诺落实到位,将撤销省级开发区牌子。省外经贸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促进园区又好又快发展。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阿克苏诺贝尔携手中国石化签署合作备忘录,以绿色高性能防护涂料助力中国企业扬帆海外 华为擎云深圳授权店落地,科技赋能千行百业
曙光云全栈式安全解决方案 保障石化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集团联合海康威视发布融合光谱煤质快检技术
dss+谢荣军:咨询公司需要从提供建议转变到建议的实施和落地 埃克森美孚中国重装亮相2024中国国际矿业大会 助力矿山向绿向智 迈向美好未来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