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广东子公司项目未批先建被叫停

   2012-05-23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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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试图大举扩大炼油规模,巩固国内固有地盘的中石化集团却接二连三地遭遇到来自环保部门的数道停产整改令牌。

  本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广东省环保厅再次对中石化祭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而此次登上广东省环保厅整改企业名单的则是中石化旗下子公司湛江东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东兴')。

  广东省环保厅指出,湛江东兴在建设炼油配套项目后,周围居民的搬迁工作并未完成,与此同时,在配套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的情况下,湛江东兴却已单方面开工生产。针对湛江东兴'未批先建'的大跃进式举动,广东省环保厅对其出具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炼油配套完善工程的生产,直至验收合格。

  事实上,这已经是近几个月来环保部门向中石化旗下子公司开出的第四份叫停文件。今年3月,广东省监察厅和环保厅联合发布了今年挂牌督办的35家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名单,其中,中石化茂名分公司赫然在列。

  在此之前,中石化华北分公司镇泾项目部曾被平凉市环保局责令整改,此外,湛江港-铁山港原油管道工程则被国家环保部指出'未批先建',并退回了中石化递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针对中石化数月来屡次爆出的环境违规行为,中石化新闻发言人黄文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石化集团方面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环保问题。但他对于旗下子公司存在的环保隐患则未正面回应。

  '环保是公司HSE管理(指健康、安全与环境一体化的管理体系)中一个重要环节,我们有上百万个装置,其中绝大部分都能落实公司的严格要求。'黄文生说。

  屡次未批先建

  虽然中石化集团总部对安全、环保等关键生产环节三令五申,但对于旗下子公司来说,其对经济效益,产业规模的关注似乎更为迫切。

  本报记者了解到,湛江东兴于2011年底向广东省环保厅申请了炼油配套完善工程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但后者当时并未批准验收。

  '因该项目未能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我厅于2011年10月31日以粤环审〔2011〕494号文做出不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决定。'广东省环保厅表示。

  但湛江东兴在未得到省环保厅的验收批复时却单方面开工生产。

  4月17日,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与湛江市环保局行政执法人员前往湛江东兴现场调查获悉,该公司的炼油配套完善工程项目所需配套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没有经过广东省环保厅的验收合格就已经在生产,主体工程也已投入运行。

  针对湛江东兴的私自开工,广东省环保厅指出其触犯了多项法律,并责令接到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环境保护部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省环保厅表示。

  本报记者致电湛江市环保局,截止到发稿未能获得对方回应。但中石化内部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目前,湛江东兴已按照广东省环保厅要求,'处于停工阶段,对附近居民的搬迁工作也正在落实之中。'

  湛江东兴的未批开工举动并非先例,在中石化的环保旧账中,此前的湛江港-铁山港原油管道工程在未获得环评时也已投产。

  去年12月,环保部曾指出湛江港-铁山港原油管道工程存在'未批先建',且中石化递交的报告书也未能全面反映该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方式等情况及相应的环保措施实施情况,此外,该工程管道穿越雷州青年运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青建岭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尚未得到广东省人民政府的认可。

  值得注意的是,在环保部发布退回项目环评报告书之前,这条被中石化称之为首批建设的商业储备基地之一,甬沪宁进口原油管网的重点中转枢纽的管道就已经投产。

  连遭三道令牌

  在中石化子公司频频卷入环保隐患漩涡时,湛江东兴极具代表性,这家扩建完后的大型炼厂已经被广东省环保厅连续三年予以挂牌公示。

  本报记者了解到,2011年5月,广东省环保厅就曾公布了21家全省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企业名单,其中,2010年未完成挂牌督办的湛江东兴再次榜上有名。

  而在湛江东兴整改过程中,工厂附近居民的搬迁则是涉及的关键问题之一。知情人士透露,自2010年开始,被纳入搬迁范围的湛江市石头村与当地政府的博弈便持续至今。

  '石头村涉及搬迁的村民有一百多户,但长时间来村民与当地政府始终未能达成协议,导致整改迟迟难以推进。'知情人士说。

  本报记者多方了解到,目前,湛江东兴工厂与石头村的实际空间距离不足80米,而根据国家《国家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石油化工企业的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安全防护距离则不应小于150米。

  '因为上述要求未达标,湛江东兴一直没有通过环保部的环评,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上述知情者说,'在此之前,湛江东兴开足马力的生产都在蒙混过关。'

  针对上述问题本报记者致电中石化安全环保局副局长寇建朝,但未能联系上对方对此进行回应。

  中石化新闻发言人黄文生则对本报记者表示,搬迁问题属于政府行为,作为企业,中石化只能最大程度配合当地政府推进整改工作,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这中间涉及到的问题就很复杂。'

  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的为湛江市霞山区政府,但截至目前,霞山区政府与当地居民仍未就搬迁协议达成统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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