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该如何减小油价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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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国际油价持续上涨,国家发改委连续发布两个相关的通知。一是燃油提价,从11月1日零时起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各提高500元。二是要求各地“合理疏导”受影响行业的成本增支,“努力控制”连锁反应,“严格禁止”借机搭车“乱”涨价。   

  作为重要的能源,油价上涨牵一发而动全身。根据国家信息中心价格模型测算,石油价格每提高10%,推动居民消费价格上升0.25%,生产资料价格上升0.9%。这就意味着,继粮食价格之后,油价有可能成为推动CPI走高的另一重要推动力量。  

  油价上涨,以石油为能源、原材料的相关行业成本将大幅上升。首当其冲的就是炼油企业成本的增加。对于交通运输、塑料、纺织等相关产业,石油既是重要的工业生产原料,又是主要的燃料,油价的上涨将直接增加这些产业的生产负担,而这些生产成本的全部或绝大部分基本上都会迅速地在下游的产品价格中体现出来,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比如,航空业。11月5日,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发出通知,800公里以下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50元人民币调整为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现行每位旅客80元调整为100元。航空燃油附加费从2005年8月1日起恢复征收,相关部门在2005年和2006年先后两次上调。  

  相对而言,航空业有关部门还比较容易掌控,而液化气等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能源,其价格的变动有关部门调控起来就比较困难一些。11月3日,广州瓶装气从111元/瓶最高涨到118元/瓶(纯气价)。多名业内人士证实,这是1974年广州开始使用液化石油气以来出现的瓶装气最高价。

  油价上涨的压力正在迅速地向下游产业、向消费者身上传导,增加我国通货膨胀的压力。那么,如何防止油价上调所带来的连锁反应?  

  有一点首先需要承认,油价上涨带来连锁反应是必然的,我们所做的,只能是尽最大可能降低其负面影响。现在,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对油价上涨的预期依然存在,而只要这个预期存在,相关企业囤积居奇的冲动就很难消失,油价被“逼”高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由此引发的连锁反应可能会进一步扩大。  

  不久前,发改委还在强调“年内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提价措施”,但此后,广州、上海、南京、杭州、北京、南宁等全国各地开始出现大范围的油源供应吃紧的局面:一些小型社会加油站无油可加;两大巨头下属加油站限量供应;外资加油站同样陷于无油状态。发改委不得不让步,作出调价决定。  

  这说明,我们的成品油调价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还存在着讨价还价的空间,而掌控成品油供应的企业通过改变供应是可以增加自己的讨价还价筹码的,事实上,前期的“油荒”迹象也的确使发改委不得不放弃了“年内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提价措施”的立场,满足了相关企业的提价要求。问题是,由此而引发的惯性如何制约?  

  只要成品油定价机制不能很好地构建起来,只要讨价还价的空间存在,油价的上涨就容易演变成利益博弈的游戏。而在这场博弈中,成品油生产和供应行业掌握着绝对主动权。由于成品油供应的高度集中,成品油供应的数量基本由相关企业自行决定,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冲动,使得相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感的动力不足。因此,成品油供应除了要求相关企业加大生产和供应外,还应该有惩戒机制予以制约。  

  目前,要特别防止囤积居奇行为对市场供应环节的危害。由于油价上涨的预期依然存在,囤积居奇以获取更大暴利的冲动就很容易在市场中付诸实施。倘若这种破坏市场供应的行为不受到严厉惩处,市场供应环节因某些人的囤积行为而发生改变,油价上涨预期就可能进一步加大。

  因此,防止油价上涨带来连锁反应关键在于减小油价上涨带来的不确定性预期、打击囤积行为,并通过以严厉的问责机制督促有关企业扩大生产,加大供应。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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