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向出租汽车司机发放行业燃油补贴

   2011-05-13 石油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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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厦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向出租汽车驾驶员发放2007年前三个季度的出租车燃油补贴300多万元。

  由于受国际燃油价格持续上涨影响,我国成品油价格随之波动。燃油成本居高不下,直接影响到公交、出租汽车行业的收入。国家从去年起对公交、出租车行业进行燃油补贴,并取消了多项出租车行业收费项目。今年国家又继续对公交、出租车行业进行燃油补贴。与去年燃油补贴发放不同的是,为了落实油料费用“谁支出谁受益”原则,厦门今年出租车驾驶员的燃油补贴按实际在岗天数领取,也就是说,出租车驾驶员能领到的油贴是以他驾驶该辆出租车实际运营的天数来计算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队伍流动性大,人员变化快,有的一辆出租车三个季度内更换了十来个驾驶员。因此,要确保每位驾驶员公平、公正地取得燃油补贴,必须做大量的测算、统计工作,内容十分庞杂。据了解,厦门全市可享受2007年度燃油补贴的出租车为2007年8月7日在运管处登记在册及其对应更新的3646辆出租车,省财政厅下拨燃油补贴共计540.52万元。以车辆为单位,每辆出租汽车全年补贴1482.5元,每天4.06元,由实际在岗营运驾驶员按实际在岗天数领取。第四季度的燃油补贴也将按月发放到位。





                        --来源: 中国石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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