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必然先于“能源法”亮相 最快明年3月成立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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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参与《能源法》讨论及制订的权威人士昨天向早报记者透露,《能源法》目前已经印发各地,正在征求意见,到11月份结束,等到汇总各方意见修改后,最快将在今年年底向社会公示,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以体现开门立法的精神。

上述权威人士还表示,在本次《能源法》的征求意见稿中,再次明确能源的管理主体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这表明成立能源部已经成为各界共识,而在设立能源部之外,国家还将成立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对电力、燃气管网等自然垄断领域的公平开放、普遍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实行专业性监管。

设能源部“迫切”

“能源部最快将会在明年3月份成立。”上述消息人士透露,“不过时间已经比较紧了,据我所知,国务院目前尚未召集各能源主管部门协商,未来的能源部必然是各方拼组而成,协调部门利益成为成立能源部最大的困难。”

能源专家武建东赞同“明年3月份是设立能源部最好时机”的观点。武建东昨天向早报记者表示,按照行政管理的惯例,增设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部委必须要在政府换届时进行,还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审批,明年3月份人大换届选举,因此这是一个最好的时机,“否则此时不设立,非常有可能推到下一届政府,不过鉴于中国能源多头管理的现状,推迟5年后再设立能源部,必然耽误《能源法》的出台,所以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由于能源部是依据《能源法》而设立,也就是说,能源部必然先于《能源法》而亮相,与人大常委会最终表决通过《能源法》相比,能源部的设立显得更加急迫。

目前我国的能源主管机构非常分散,除了国家发改委下属的能源局以外,还有国家电监委、国家煤炭安监总局等,以及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等。从行政级别上讲,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属于正司级,而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等巨头则是正部级或副部级,这也让能源局的监管陷入尴尬的境地,成立更高级别的能源主管机构势在必行。

有助于节能减排

“能源部的主要职能应该是用能和节能,目前节能的压力巨大,再由国家发改委来协调,到2010年我国所定下的节能降耗目标非常有可能完不成,因此必须借助新的行政力量,成立能源部专门负责此事。与此对应,各省市也应配套设立能源厅。”武建东表示。

据了解,新成立的能源部将电力、煤炭、油气、节能管理、能源规划、国际能源合作、能源科技等方面纳入管理。此外,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也有部分行政职能与能源有关,但不会并入新设立的能源部。“国土资源部有三个司,矿产资源储量司、矿产开发管理司、地质勘探司,和能源的关系最大,但由于专业性非常强,应该不会直接划给能源部管辖。”

此外,消息灵通人士昨天还向早报记者透露,未来能源部的主管部门中,肯定包括现任国家发改委的一位副主任,以及一些涉能部委的有关负责人。

实际上,自今年下半年以来,中央编制委员会对设立专门的能源管理机构事宜展开了多次大范围地调研,当前调研已近尾声;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研究室、发改委国家宏观研究院等多个智囊机构在2007年上半年着手规划未来能源部的框架及职能,能源部也到了该瓜熟蒂落的时候。

能源部可能涉及部委

国家发改委

国务院国资委

国土资源部

国家水利部

国家科技部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神华集团、国家电网等能源企业

中国能源管理20年

中国能源产业原有四大部:石油部、煤炭部、核工业部、电力部。

1988年机构改革时,煤炭部、石油部、核工业部变为三家总公司,其政府职能加上原电力部共同组成能源部。当时除了电力行业直接并入能源部以外,石油、煤炭两个部门都对能源部的成立不支持。能源部成立没多久,原煤炭部二十几位副部长甚至联名上书要求恢复煤炭部。

1993年机构改革时,短命的能源部被撤销,煤炭部和电力部重新恢复,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核工业总公司没有再回到国务院部委序列。国家能源管理走向了分散化,尤其是能源的宏观管理大大弱化。

时过5年,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核工业总公司转轨顺利,煤炭行业遇到一些麻烦又重新恢复部。电力部虽又成立,但其下辖几大电网已初具企业集团雏形,于是电力部在1997年顺利转制为国家电力公司。煤炭部也在此次机构改革中被撤销。

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改组成立,能源管理的职能也由国家发改委管理,并在其内部设有能源局。

中国能源专家说,这个司局级的能源局级别太低,相对应的是,不管是中石油、中石化还是国家电网公司等企业,还是电监会等专门的行业机构,都是部级(或者副部级)建制。从行政制度和管理权限上看,能源局根本就管不了这些机构或企业。

此后,能源行业的相关职责分散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电监会、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等相关部门。突出的问题是管理分散,职能划分不清,这种过于分散的能源管理模式,特别是缺少战略管理,难以适应能源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不符合能源自身发展的规律。

2005年,国家能源领导小组成立。

据业内人士透露,当时在重构国家能源管理机构的问题上,有四种不同的方案:一是成立能源部;二是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三是成立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四是把发改委能源局提升为副部级单位。

最终,第三种方案胜出,由温家宝总理亲自任组长,由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也设在发改委,并且单独行政编制。

在缺乏立法和能源总体战略的情况下,中国历经10年才启动了国家战略石油储备计划。但未来石油储备基地由谁管理、巨额资金由谁承担、储备油由谁支配却仍然存在疑问。

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委员王维城第3次向全国两会提交了关于组建能源部的建议。他提议,组建能源部后,可以考虑下设节约能源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专门机构。

能源部会很快恢复吗?“很重要,很必要,有可能,不一定。”中国《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副组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叶荣泗曾以此12字作答。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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