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低调行事 大幅度上调天然气价格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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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曾在10月31日成品油调价通知发布的同时表示,天然气调价措施也将于近期实施。10天后,一纸调价通知果然低调下发。

  上海证券报记者昨天从新奥九环车用能源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吴浩洪处获悉,这家上海唯一的车用天然气供应商昨天刚刚拿到上海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的调价通知,落款是11月10日。

  其中,除了工业用天然气价上调0.4元/立方米外,最引人注目的是车用天然气价格一举上调1.4元/立方米,涨幅高达65%。

  吴浩洪是在昨天下午在上海外高桥举行的“2007生态燃料汽车亚洲之旅”发布会间隙向本报记者透露上述讯息的。

  他表示,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通知,自11月10日起,上游油气田供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上调0.4元/立方米,相当于上涨35%。各地可适当上调工业用和车用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依照上述精神,上海市物价局本周也下发了调价通知,其中工业用气终端价格上调了0.4元/立方米,但车用CNG(压缩天然气)的价格此次上调了1.4元以上,从原来2.15元/立方米调整为3.58元/立方米。

  “原本,考虑到与柴油的价差,2.15元/立方米的价格对公交公司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但一举上调之后就很难说了。”吴浩洪告诉本报记者,发改委这次规定车用天然气价格可以按照与90号汽油0.6:1的比价关系调整,也可以按照0.75:1的比价关系调整。上海此次调价按照后者进行。

  但如此调整后的价格显然已“一步到位”了。吴浩洪指出,对新奥九环来说,由于进价与销售价同步上调,利润并不受影响;但对终端用户——公交公司而言,势必会对如此高的价格涨幅比较敏感。如果没有相应补贴措施出台,一旦未来公交公司选择放弃使用天然气,最终还是会不利于CNG公交的发展,并继而影响节能减排大局。

  记者从其它省市了解到,各地物价部门本周也都收到了发改委的调价通知,其中,工业用气普遍上调0.4元/立方米左右,车用天然气则大多按照与90号汽油0.6:1的比价关系调整,如调整后的合肥车用天然气价格为2.86元/立方米。

  本报记者从昨天拿到的一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看到,此次调价的背景是“在调整油价后,还要适当提高除用于生产化肥以外的工业用天然气出厂价格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以缩小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的差价,抑制工业项目用气的过快增长和汽车用气的盲目发展”。《通知》还指出,“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影响出租车和公交车运营成本增支部分,可采取疏导出租车运价、发放补贴等措施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另一种车用能源LPG(液化石油气体)的价格此前已随行就市。记者从新奥九环了解到,11月1日成品油零售基准价调整后,上海出租车用LPG的价格也从3.2元/升上调至3.6元/升,助动车用LPG价格则从3.5元/升上调至4.2元/升。

  不过,民用天然气价格目前尚未有调整迹象。

  自11月10日起,上游油气田供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上调0.4元/立方米,相当于上涨3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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