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牵头监管化肥煤炭合同履行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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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委托,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成为化肥行业煤炭合同履行监管工作牵头单位。
煤炭是化肥行业特别是氮肥生产不可缺少的重要原料,对煤炭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管,扎实推进合同履行监管工作,不但关系到化肥生产的正常,也关系到化肥价格以及“三农”政策的落实。因此指定此工作的行业牵头单位十分重要。为此,国家发改委与铁道部、交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合同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2010号)。
  据了解,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将尽快建立起煤炭监管合同的执行监测系统和统计报表制度,其中包括铁路、水运监管合同年度运输计划落实、月度煤矿提报计划、铁路(港航)月度运输批复计划、月度实际煤炭发运量、月度实际煤炭到货量、合同兑现率等项内容。同时认真做好监管合同的记录和汇总,对汇总结果要作深入的分析和准确判断,并将煤炭监管合同执行情况表及原因分析,每月10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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