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法》关注石油储备 油企巨头或受压

   2011-05-13 石油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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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案中规定,国家将建立能源储备制度,以规范能源储备建设和管理,提高能源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能源储备包括能源产品储备和能源资源储备,前者包括石油、天然气、天然铀产品等,后者包括石油、天然气、天然铀、特殊和稀有煤种等资源。

  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消费和进口国,对石油、煤炭以及其他重要能源的进口依赖不断增大。这也使建立能源储备显得格外迫切和重要。

  《能源法》草案提出能源工业的重要投资必须有国家控制,并要求国内石油企业建立国有控制的储备库,以供应从去年开始建立的战略石油储备基地。

  这一计划可能会对国内石油生产企业造成一定压力。

  目前政府对石油的限价制度,使油企不能将不断上涨的原油进口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油企的利润空间。

  虽然,草案提出“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作为价格体制的改革方向也为社会所广泛认同,但就目前看肯定不是一个良好的时机。

  国际油价正在不断向100美元大关挑战,而国内已经确定下来的“双防”从紧的调控基调,使“市场主导”的能源价格机制可能生不逢时。

  未来国内油企巨头可能将为日益严峻的战略石油储备计划所拖累。


                              信息来源:中国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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