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日商务部发布第7号令,公布《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我国禁止和限制22项“两高”化工技术进口。其中,石油加工和化学原料、化学制品领域的8项技术被禁止进口,14项技术被限制进口。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禁限重点是可造成高耗能、高污染的技术,及我国已成熟的技术,这些技术在国外一般已被淘汰。
列入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的共有16个领域的87项技术。其中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的半再生重整技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低温低压氨合成催化剂技术、苯酐生产技术、磷铵工艺、磷酸二铵生产技术、硫酸生产技术、氮磷钾生产工艺、颜料生产技术、甲苯歧化工艺技术、芳烃抽提成套工艺技术、丁二烯DMF法抽提成套工艺技术、丙烯腈成套工艺技术、二元酸工艺技术等13项技术。
商务部颁布的修订后的《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是在2001年12月颁布的《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1批)》的基础上,综合了国务院各部委、各行业协会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修订建议,经百余名技术和贸易专家多次评审,并由环保部门和中国工程院专家审定后确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目录》列入了进口后将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公共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影响人和动植物生命健康、破坏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技术126项,涵盖农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金属冶炼加工业、设备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业及环境管理业等19个行业。修订后的《目录》细化了控制要点和技术规格,更加规范化,更具操作性。列入《目录》的禁止类技术不允许进口,限制类技术采取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实施对规范技术进口管理,提升引进技术的质量和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