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保障全国化肥生产供应、稳定化肥市场价格的考虑,国家发改委2005年出台了《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实行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市场运作、自负盈亏、台账管理、公开招标的商业模式。化肥淡储承储企业以流通企业为主,兼顾大型化肥生产企业。
毋庸置疑,淡储制度对促进我国化肥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7年后的今天,无论是从化肥业产能快速扩张来看,还是从化肥市场成分更加复杂化等方面分析,当初发改委煞费苦心制定的淡储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已不适应当今宏微观环境,其局限性日益显现,执行率大打折扣,亟须修改完善。
完善淡储制度,主要方向应是让更多的生产企业参与化肥淡储,尤其是应该让符合条件的中小化肥企业具有参与国家化肥淡储的资格。这样做的好处有以下几个。
一是货源有保证,能做到有货可储,落到实处。生产企业对于保质保量完成淡储化肥任务最有把握,它可以根据计划任务,按时组织安排生产淡储化肥,不受天气、运输等因素影响,保证按时按量调拨。而如果主要依赖流通企业淡储,则变数就多,不确定因素也多。特别是在当今肥价波动过快、波幅过大情况下,流通企业担忧库存减值风险,一般很难做到淡季足额储肥。
二是可以利用中小化肥企业较好的仓储条件,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资源浪费。一般化肥生产企业都具备一定的仓储空间,由生产企业实施淡储,可以就地生产就地储存,减少了二次运输和多次转库储存,节省了流通费用,降低了总体淡储成本,有利于淡储肥投放时更好地平抑市场价格。
三是中小生产企业参与淡储的实物,国家有关部门极易便于监管、检查。现在一些淡储企业为了减少资金周转量,或为了规避操作风险,并不热衷实物储存,往往淡储化肥根据需要就在生产企业仓库就实现了“位移与易主”。可见,由于淡储时间实际并没有被拉长,供货时间仍然较为集中,所以才导致现在的化肥市场淡季不淡,旺季不旺。而如果淡储指标落实在生产企业,这一切都容易监管了。
四是生产企业淡储,有利于加快市场定价机制发挥作用。按一般市场规模而言,农业用肥淡季来临,化肥价格自然回落,但买涨不买落的操作习惯一样左右着淡储企业,往往是临近用肥旺季再行储备,这自然要支付较高的采购成本,同时消弱了淡储的作用。同时,国家也是希望尽快理顺化肥价格体系,逐步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2009年发改委就公布了《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旨在承认化肥定价的市场原则。而生产企业参与淡储,能更好地发挥实物量对市场的定价影响,避免化肥开车率忽高忽低,从而导致化肥价格大起大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