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中国盐业垄断诉讼第一律师”之称的上海彭旨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邹佳莱向记者表示:“通行证管理职能下放,还是属于垄断经营,是违法的。”记者了解到,自5月1日起,山东省盐务局在东营、淄博两市开展两碱工业盐通行证管理职能下放试点,两市辖区内两碱化工企业通行证管理工作由两市盐务局全面负责,时间暂定为半年。
早在1995年,当时的国家计委、经贸委在《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5]1872号)中,就明确取消了工业盐准运证和准运章制度,这标志着工业盐市场早就应该放开经营。而1996年国务院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则进一步明确国家只对食盐实行专营。但是多年来,山东、河南、四川、甘肃、青海等省不仅对食盐实行专营管理,对工业盐的经营也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对工业盐实行准运证或通行证。
为了了解实行通行证对两碱企业用盐供销的影响,记者采访了山东、江苏等地的一些化工企业。
“没有证不让运输,还要提前报计划,办证是买盐的第一道手续,盐务局让办通行证等于多了一道手续。”山东淄博一家氯碱企业采购负责人对记者说。连云港一家碱厂的工业盐采购主管罗培中向记者反映,前几年,他们通过汽车运进海盐,为了办通行证,都要找人协调关系,每吨的费用最高时达到5元。东营一家氯碱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现在买哪家企业的盐,就由哪家企业去办通行证,这些费用都加到了盐价里,连过磅也要到盐务局指定的地方。”
潍坊市盐业协会的一位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目前,对工业盐销售每吨收取1元的工业盐服务监管费,办证的费用也包括到里面,而且这1元的费用是经过山东省审计厅认可的。这位负责人还强调,这1元的工业盐服务监管费并不是行政性收费,而是服务性收费。
据了解,部分省市管控工业盐是为了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用领域。目前,工业盐到厂价是每吨400多元,而食用盐的价格每吨高达2300元,让不法商贩有了获取暴利的空间。特别是去年江苏一公司14000吨农药废渣盐流入全国12个省、市盐业市场案件发生后,一些取消工业盐通行证的地方以此案为由,要求加强工业盐管理,重新实行工业盐通行证。
山东省盐务局把两碱工业盐通行证管理职能下放,是否意味着两碱工业盐通行证逐步取消?山东省盐务局盐政行管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把两碱工业盐通行证管理职能下放,是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另外,通行证管理职能下放和通行证取消没有关系,这意味着两碱工业盐通行证仍将继续实行。
“通行证下放到地方盐务局管理,还是对工业盐市场的垄断经营,与最高人民法院82号文不一致,是违法的。”邹佳莱律师对记者说。
据邹佳莱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营工业用盐是否需要办理工业盐准运证等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82号),对工业盐经营中的相关问题予以明确:
一、工业盐已不再属于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经营工业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犯罪。
二、法律及《盐业管理条例》没有设定工业盐准运证这一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或地方规章不能设定工业盐准运证制度。
三、对盐业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经营盐的批发业务没有规定行政处罚,地方政府规章不能对该行为规定行政处罚。
据记者了解,一些地方对两碱工业盐施行通行证的依据是各省的《盐业管理条例》。
“与最高人民法院82号文不一致的管理条例都是无效的、违法的。” 邹佳莱这样告诉记者。
“既然是违法的,(两碱工业盐)通行证为什么还在施行?难道就没人管吗?”山东东营一家氯碱企业的副总经理向记者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