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我刚写了一个报告递上去,如果这次实施细则不能解决问题,我打算继续向上反映。'作为民营油企的代言人,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在呼吁开放原油和成品油进出口权的问题上,可谓是鞍前马后不遗余力。
据卓创资讯能源行业分析师吕斌介绍,按照目前的政策,只有少数几家央企具有原油或成品油的进出口权,而诸如山东滨化、黑龙江联合等炼化企业之所以也拥有进口权,也是因为与国企合作戴上了'红帽子'。目前纯民资背景的很难有渠道获得上述资质。
在天然气进口方面,尽管没有明文规定限制民资,但由于陆上天然气跨境管道和海上LNG(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类似项目的批复前提是,必须先落实海外资源,才能考虑批准建设管道或接收站。
去年5月份,发改委批复了广汇股份从哈萨克到新疆吉木乃全场25公里长的天然气管道。实际上,即便是早已确定了哈萨克境内的天然气资源,广汇天然气管道的批复仍旧来之不易。
另一家能源领域的民营企业新奥能源显然就没有广汇股份这么幸运。在4月份召开的'第七届中国LNG国际会议'上,新奥能源副总裁薛智透露,该公司正在舟山群岛筹建国内第一个民营LNG进口码头。早先,新奥能源曾在温州申请建设LNG进口码头,但由于与几大石油公司的码头布局冲突,因此未获批复。
尽管薛智表示要尽快申报,但业内人士认为审批下来很不容易,'关键是资源怎么落实?三大石油公司在海外找资源都困难,民营企业就更不容易了,单凭意向性协议是不会批的。'
除了资源,无论是LNG还是储油罐,在运行维护上,都涉及到安全管理的问题。自从中石油大连油罐发生爆炸后,发改委在审批类似项目上,也变得更加谨慎。
在中石油刚刚高调宣布引入社保基金、工商联产业基金和宝钢共同出资建设耗资1160亿元的西气东输三线不久,有媒体再次爆出消息,中石油计划将口中的'禁脔'——上游油田区块向民企和社会开放。
这被业内解读为央企层面响应国务院'新36条'的第一枪。尽管目前民资进入油气、电力等能源领域仍旧困难重重,但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的鼓励民资进入能源领域的实施细则已基本制定完毕,随着月底前有关实施细则的逐步发布,业内预计更多央企将会效仿中石油伸出'橄榄枝',民资分羹央企能源'禁脔'的速度有望加快。
理顺价格更重要
'民资进入能源行业的关键,并非某一个领域的开放,更重要的是如何保证民资收益。'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看来,如果不能理顺能源价格,即便政策再怎么鼓励,民资仍不敢大胆进入。
以石油进出口为例,按照目前'22天+4%'的定价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在达到调价临界条件后,考虑到物价等因素,发改委并不会马上调价;即便调价,调整幅度也不会一步到位。这道保护国内经济的防火墙,造成国内成品油与对应的国际原油之间出现了价差。
因此,在成品油定价机制没有进行改革之前向民资开放成品油进出口,国际国内两个不同的价格将导致无风险套利行为的大规模盛行。由于民资承担社会责任有限,因此当国际成品油价格高于国内时,由于国内的销售限价,地方炼厂必然会选择出口成品油获利,这反而会进一步加剧国内资源紧张。
林伯强认为,对发电侧的开放也与此类似。民资和外资进入发电侧不乏先例,但目前很多民资和外资已经撤出,主要原因是煤炭价格已经市场化,但电力价格仍需要行政审批。大型电力央企由于贷款等各方面的优势,可以长时间忍受亏损,但民资和外资不得不选择退出。
'天然气领域也是一样,如果不能理顺能源价格,向民资开放能源就不可能落实到位,除非实施细则中有具体措施保证民资收益,否则单纯讲开放是没有意义的。'林伯强说。
多部委支持民营物流企业上市发债
政府性资金对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8日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进一步拓宽民营物流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民营物流企业上市和发债。
与此同时,发改委等部门还下发通知,要求对符合政府性资金支持方向的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扶贫开发等领域的投资。
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积极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进一步拓宽民营物流企业融资渠道,完善民营物流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发展物流业股权投资基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要鼓励民间资本加强与制造企业合作,投资参与制造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或与制造企业共同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业重点领域和物流基础设施领域,具体包括铁路干线、客运专线等项目。
此外,还要完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同等享受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政策,民营物流企业同等享受已经出台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
意见还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做强做大,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的民营物流企业,鼓励民营物流企业为国内企业海外投资提供配套物流服务,加快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流服务网络。
在发布意见的同时,发改委等部门还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在安排政府性资金要对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独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附加条件。
通知规定,各部门在安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时,对于在中国境内设立、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创业投资企业,均可以采用参股、融资担保和跟进投资等方式进行扶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由财政部门和转贷银行进行转贷。
'橄榄枝'透露积极信号
尽管民资进入能源领域仍旧困难重重,但近日中石油的几个动作,已经释放出了一些积极的政策信号。
据媒体报道,中石油拟将克拉玛依油田10个左右的地质区块,向民资和其他社会企业开放共同开发。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不排除中石油旗下的吉林油田和塔西南油田会仿照克拉玛依,未来也会进行招标。
记者对此向中石油方面求证,尽管该公司有关人士并未证实,但该人士表示,未来面向民资和社会逐步开放上游资源,'这是符合公司大方向的。'
日前,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表示,今年上半年即6月底前,新36条实施细则将全部出台完毕。当前对于民资而言,门槛最高的行业莫过于能源、电信、铁路等重大领域。此次业内人士最为期待的,也是上述领域能有'真金白银'的鼓励政策出台。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牵头制定炼油、煤炭、天然气、煤层气、电力等领域的实施细则,目前已经基本制定完毕,并有望于月底前正式对外公布。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细则的公布,一些央企将作出更多类似中石油式的表态,民资分羹央企能源'禁脔'的速度也有望加快。
在具体的参与模式上,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市场所的高级工程师徐博认为,由于民资规模较小,承担风险能力也较弱,在投资回报上也希望是快周期的。因此类似于西气东输三线这样耗资千亿以上的工程,对单个民资而言不太现实,最好以资金打捆的方式参与。在天然气领域,民企投资一些规模相对较小的LNG加注站和中小城市调峰站更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