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称已提出资源税改革方案 原油税率为10%

   2011-05-13 石油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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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表示,目前财政部已提出资源税改革方案,其中把原油改革的税率定为10%,先按5%开征.同时将实行“从量计征”的提高计征额度,并将原来不徵收资源税的地热和矿泉水等资源列入徵收范围。

  周二刊登在财政部网站上他的讲话并称,要尽快出台资源税,将资源税的计征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徵收的一种税.目前中国资源税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

  中国现行资源税采取的是“从量计征”的方法,对课征对象分别以吨或立方米为单位,徵收固定税额.拟改革的“从价计征”,则是以产品金额为单位乘以一定的税率来计算税额,此举可以将税收与资源市场价格直接挂钩。

  朱志刚并称,中国应当择机出台燃油税.“现在比较成熟的想法还是费改税的思路,即取消现在的养路费徵收燃油税,燃油税和消耗的原油挂钩,客观上可以起到推进资源节约的作用。”

  此外,他表示要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用于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和发展替代能源,同时还要研究开征物业税.“开征物业税是迟早的事,否则就无法抑制房地产的炒作,也无法在节约土地的情况下来控制房地产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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