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将开氨氮排污权交易先河 预计7月下旬公开竞卖

   201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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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陕西省环保厅获悉,该省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排污权交易范围,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纳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试点,预计7月下旬公开竞卖。其中,氨氮排污权交易在国内首开先河。

  据陕西省环保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赵生山介绍,作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试点省份,陕西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先行先试走在前列。其中,2011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主要污染物减排受到国务院通报表彰。继2010年6月开始推行二氧化硫排污权指标竞卖交易后,该省2011年12月23日又率国内之先实施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

  “在此基础上,我们尝试扩大排污权交易范围。”赵生山告诉记者,陕西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5月上旬公布并施行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试点方案(试行)》和《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污权储备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省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排污单位需要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污权指标,均应向储管中心申请购买排放指标,通过交易取得排污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只能在同一流域范围内实施。“我们正在加紧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污权交易前期准备,计划7月下旬举行公开竞卖仪式。”赵生山透露说。

  陕西省环保厅厅长何发理表示,排污权作为一种资源,正在从政府分配、排污者无偿占用向市场分配、有偿使用转变,将在环境管理上产生重大影响。

  据了解,截至目前,陕西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已分别举行7次和3次,二氧化硫排污权累计成交量18500吨,氮氧化物成交量3700吨,其中多家石油和化工企业通过交易获得了污染物排放权。

  另据了解,去年陕西出台《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3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明确提出“铁腕治渭,用3年时间让渭河水质变清”的目标,增加氨氮考核指标,将渭河支流纳入水污染补偿考核。在此背景下,渭河流域一些化工企业纷纷加大环保设施技术改造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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