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科上午发出禁止掘进命令,掘进队下午就顶风作业,晚上即发生冒顶事故,致2人死亡,1人受伤。8月2日,铜川矿务局金华山矿掘进三队队长王恩喜、副队长李录民、党支部书记叶飞因“7·28”事故被撤职,并各处罚款3000元。
据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有关人员介绍,7月28日上午,由于矸石堆积厚度、长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金华山矿生产科向各掘进队发出了禁止掘进的通知。然而当日下午4时许,该矿掘进三队队长王恩喜、副队长李录民却带领工人下井作业。当晚10时22分,掘进工人左茂庆、张宏娃在工作面打眼时,一巨型石灰岩突然冒顶,两人当场死亡。矿工王强救人时被冒顶的残留物砸中,受轻伤。事故发生后,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铜川矿务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协调处理善后事宜。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铜川监察分局这位人士称,“7·28”冒顶事故虽然与矸石堆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没有直接关系,但有关人员当天如按通知办事,事故也许可以避免。
据悉,遇难矿工左茂庆系金华山矿当地人,张宏娃系河南新安县人。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