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网消息:(记者 曾旺)央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将有“法”可依。1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结合企业实际参照执行。
《意见》共四部分、二十条,对中央企业充分认识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和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与措施作了具体说明。
《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表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表率,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的表率,努力成为国家经济的栋梁和全社会企业的榜样。
《意见》指出,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即,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深化企业改革,优化布局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实际相适应,立足基本国情,立足企业实际,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切实取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效。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创建和谐企业相统一,把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放在重要位置,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实现企业与职工、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多年来,中国石油以“奉献能源、创造和谐”为企业宗旨和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党和国家赋予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经济、政治、社会三大责任。在为社会奉献能源、创造财富的同时,中国石油努力实现能源与环境、生产与安全、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捐资助教、赈灾救危、支持奥运等活动。2006年和2007年,中国石油连续两年荣获“人民社会责任奖”。
2007年2月,中国石油集团发布首份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制度。报告发布一年来,中国石油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如今,履行社会责任已经提升到公司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国石油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与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中国石油还积极加强企业间交流与国际合作,与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组织与机构长期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与合作。2007年,中国石油专门派员参加了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峰会。
中国石油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的出台,使中国石油履行社会责任的目标更加明确、步伐更加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