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03月12日讯
3月10日21时10分,渭南市环保局12369环保热线接到群众电话反映:城区空气中有刺鼻异味。接报后,局领导立即启动渭南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1时20分,张永局长亲自指挥,副局长罗文虎、王建忠、总工程师毛平宇分别带领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有关人员分三组在城区展开地毯式排查。
22时12分,排查人员发现渭南华特化工有限公司(原渭南市化工厂)院内的泰龙化工有限公司(原长城公司)生产时产生并逸散气体是造成城区空气异味的主要原因。经查,原长城公司生产系统是用粗苯做原料,加工甲苯、二甲苯。而泰龙公司是由一个叫武功报的人于2012年元月承租了原长城公司的生产设备,擅自改变生产原料和工艺,于2012年3月10日16时30分许开始违法进行轻苯加工混苯,造成含二硫化碳、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等的混合物成份的气体逸散并顺东风向城区扩散,造成城区环境空气污染。此类混合气体有恶臭气味,短时间吸入对人体呼吸道有一定刺激性,长期呼吸该类气体,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危害。市环保局责令该厂立即停止了生产,并对违法事实进行了现场取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从严处罚。